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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儿童化妆品专项检查|浙江:主动作为抓治理 创新方式见成效

  • 作者: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 2021-11-17



  浙江省药监局始终高度重视儿童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特别是《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以来,该局按照国家药监局关于开展儿童化妆品专项检查等一系列工作部署,主动作为、创新举措,扎实推进儿童化妆品治理工作,全省儿童化妆品安全态势持续稳定向好。

  聚焦热点 主动作为

  2021年1月,“大头娃娃”激素霜(消毒产品,非化妆品)网络舆情事件引发社会高度关注。浙江省药监局高度重视,迅速决定在化妆品领域开展专项行动,主动排查风险,防患于未然。2021年1月18日,该局率先印发《关于开展婴幼儿化妆品专项检查和抽检工作的紧急通知》,以婴幼儿化妆品生产企业和母婴用品专卖店为重点对象,以婴幼儿化妆品资质是否合规、标签是否有违法宣称治疗疾病行为等为重点内容,部署开展为期1个月的婴幼儿化妆品专项检查和集中抽检工作。

  2月4日,国家药监局印发《关于开展儿童化妆品专项检查的通知》后,浙江省药监局将专项行动延长至9月30日,并将其作为重点项目纳入年度“打假治劣提级行动”,进一步明确检查重点、工作要求,有序推进专项检查工作。

  监检结合 闭环处置

  专项检查以来,浙江省药监局通过严查儿童化妆品备案资料、严格生产经营监督检查和产品抽检、严格电商平台主体责任落实等举措,全方位保障儿童化妆品安全。

  严格儿童化妆品备案资料检查。为把好产品准入关,浙江省药监局组织备案技术资料审核人员深入研究儿童化妆品备案技术审评要求,并专门邀请国家药监局化妆品专家组主任委员徐良教授来浙解读《儿童化妆品申报与审评指南》,进一步统一儿童化妆品资料审评标准,强化对儿童化妆品配方设计报告的专业审核。期间,多次针对资料检查的疑难问题组织专家咨询会,综合专家咨询意见,督促企业强化合规整改。今年以来,共审核备案儿童化妆品89个品种,开展备案后监督检查579个品种。

  严格生产经营监督检查和产品抽检。今年,浙江省药品监管部门对58家儿童化妆品生产企业进行了全覆盖现场检查,检查母婴用品专卖店7266家次、商场1223家次、其他经营单位8548家次,检查发现无中文标签、未备案等问题产品409件,立案罚没金额55.75万元;监督抽检儿童化妆品259批次,检出不合格产品1批,在对涉事经营单位进行处罚的同时,通报生产企业所在地江西省药监局,从源头控制风险。在专项检查中,部分地区根据当地实际拓展整治领域,如杭州市市场监管局对“月子中心”“婴幼儿游泳洗浴中心”等使用儿童化妆品的重点场所开展了延伸检查。

  严格电商平台主体责任落实。浙江省药监局联合杭州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对淘宝、天猫等电商平台进行行政约谈,要求平台严格落实儿童化妆品入网审核和日常管理责任,强化风险管控;督促平台对儿童玩具中涉及化妆品的实施资质管控,在宣称为儿童化妆品的商品详情页面发布“特别提醒:购买儿童玩具应防止被误用为儿童化妆品。购买儿童化妆品,可通过国家药监局官网查询化妆品注册备案信息,并注意按照使用方法合理使用,保护儿童使用安全”等文字提示。

  广泛宣传 营造氛围

  浙江省药品监管部门在专项检查过程中,坚持检查与普法同时推进,以儿童化妆品生产企业和母婴用品专卖店为重点开展法规宣贯,普及《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有关要求,督促相关单位准确区分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和消毒产品,严禁生产销售不合格化妆品和化妆品宣称疾病治疗作用。大力开展化妆品科普宣传周暨“525爱肤日”宣传活动,联合省教育厅开展儿童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在“浙江药闻”“教育之江”等微信公众号发布儿童化妆品选购指南。衢州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卫生健康委开展“美丽有‘法’”专项行动,制作儿童安全用妆系列视频,深入幼儿园、小学开展儿童化妆品宣传活动。

  数字赋能 创新方式

  今年以来,浙江省药监局深入推进数字化改革,探索监管方式创新,以数字化赋能儿童化妆品监管各个环节,努力实现儿童化妆品常态化监管。例如,宁波市上线全国首个进口美妆防伪溯源平台,实现了进口美妆(含儿童化妆品)正向可追溯、逆向可溯源、信用可查询、全程可管控。湖州市制定《化妆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方案》,整理汇编了《化妆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清单和依据》,通过梳理一张责任清单、一个数据库,集成一个数字监管系统,试点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机制建设。台州市创新“数字辨妆”项目,通过建立云共享平台、化妆品经营ERP管理系统、化妆品经营云监管平台,探索化妆品社会共治新模式。丽水市在化妆品经营领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试点,建立完善以信用监管为基础、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的化妆品经营领域监管机制。

  浙江省药监局将以专项检查为契机,结合儿童化妆品特殊性,以儿童化妆品生产企业为重点,监督指导企业完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加大飞行检查力度,督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持续深入推进化妆品“百千万”示范工程创建,全面提升化妆品经营者的质量安全意识,落实电子商务平台审查、管理、报告等主体责任。结合专项检查和日常监管,继续加强法规文件宣贯,强化舆情监测,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对专项检查和日常监管发现的非法添加、标签明示或暗示医疗作用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从重处罚,震慑违法犯罪分子,确保儿童化妆品治理取得实效。(浙江省药监局供稿)

(责任编辑:辛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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