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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儿童化妆品专项检查|山东:多措并举 全面护佑儿童安全用妆

  • 作者:齐桂榕 孙敏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 2021-12-15


  近来年,山东省药监局高度重视儿童化妆品监管工作,将儿童化妆品监管作为工作重点,严格开展备案后监督检查,加大监督检查、抽检、不良反应监测力度,严惩重处违法违规行为,护佑儿童安全用妆。


  今年2月,国家药监局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儿童化妆品专项检查。按照国家药监局统一部署,山东省药监局紧紧围绕专项检查工作目标和任务,以“人民药监为人民”理念为指导,结合全省实际,强化组织保障,形成全省上下联动“一盘棋”工作格局。儿童化妆品专项检查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并获得国家药监局的通报表扬。


  高度重视 周密部署


  山东省药监局高度重视儿童化妆品监管工作。今年2月,山东省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于涛在全省药品监督管理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指出,要持续用好整治“风暴”这个硬招,突出重点,聚焦儿童化妆品等领域开展整治。在今年山东省药监局的工作要点中,同样明确将儿童化妆品作为日常监管重点。


  国家药监局部署开展儿童化妆品专项检查后,为及时掌握全省儿童化妆品基本情况,确保专项检查的有效开展,山东省药监局在全省开展儿童化妆品情况摸排工作。在生产环节,对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生产的儿童化妆品名称、注册号或备案号、在产情况、是否委托生产、是否驻留类化妆品等情况进行了详细统计,并结合备案系统进行了核对;在经营环节,结合市场主体登记数据和日常检查情况,以母婴用品专卖店和商场等经营实体为重点,兼顾其他经营单位,全面梳理儿童化妆品实体经营单位基础数据,并建立了儿童化妆品经营监管档案。


  在此基础上,山东省药监局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了儿童化妆品专项检查工作方案,明确检查重点和任务分工,统筹注册、许可、检查、执法、稽查各环节以及各市县市场监管局、区域检查分局监管力量,认真落实属地责任,多措并举开展检查,持续开展工作督导。


  多查并行 排查风险


  据悉,山东全省共有持证儿童化妆品生产企业26家,委托生产的注册人、备案人50余家,儿童产品600余个,母婴用品专卖店5300余家,其他儿童化妆品经营者1万余家。专项行动中,山东省药监局通过对生产企业采取全覆盖检查、监督抽检、备案后监督检查等多种手段,排查化解儿童化妆品存在的风险隐患,守护儿童用妆安全。


  在生产环节,山东省药监局组织开展“三查并行”工作,要求所有的儿童化妆品生产企业进行自查自纠,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同时对全省26家儿童化妆品生产企业进行了全覆盖监督检查,重点关注企业原料来源、产品标签宣称、产品是否按照注册或备案的配方组织生产等情况。在经营环节,山东省药监局将专项检查与全省化妆品专项整治“雷霆行动”相结合,利用网格化监管体系加大对母婴用品店等儿童化妆品经营单位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最小包装有无标签、进口化妆品是否有中文标签、标签是否标注“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等警示语以及是否存在销售过期化妆品等违法行为。专项检查期间,山东省共检查儿童化妆品经营单位18651家次,办理各类儿童化妆品违法违规案件59起,极大维护了儿童化妆品用妆安全。


  基于对儿童化妆品的高度重视,山东省各级化妆品抽检均加大了儿童化妆品抽检力度,对1月1日后生产的驻留类儿童化妆品实现了全部抽检;经营环节抽检362批次,抽样地点涵盖网络抽检、母婴用品店、大型商超、零售连锁店、集中交易市场、小商店等场所,未发现不合格产品。此外,山东省药监局还对5月1日前完成备案的儿童普通化妆品,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在备案后3个月内组织开展备案后监督检查工作,全省共完成儿童化妆品备案后监督检查152个,确保产品信息的真实性。


  强化责任 多方协力


  专项检查期间,山东省药监局在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的同时,拧紧各方责任链条,协同推进专项检查取得实效。


  山东省药监局按照各级责任分工,多次对专项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督导,推动形成“一盘棋”。工作中,山东省药监局不仅细化明确省局处室、分局、直属单位和市县级市场监管局工作责任,还将专项检查与日常检查、监督抽检、专项整治、执法办案以及不良反应监测等工作有机结合,同时调动行业协会等多方面力量,参与法规宣贯、企业培训等工作,全面推动工作开展。


  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是保障儿童化妆品质量安全有效、经营合法有序的根本。自《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山东省药监局组织对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及经营单位的关键岗位人员开展《条例》及配套规章的线上线下宣贯培训,增强化妆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督促其依法履行质量安全义务、知悉违法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推动守法生产经营,引导行业自律。


  提高社会公众对儿童化妆品的关注度是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的重要一环。山东省药监局结合“化妆品安全科普周”等活动,通过发放宣传页、播放动画视频等形式,生动形象地向群众宣传了儿童化妆品选购、使用注意事项、不良反应处理等知识,有效提升了群众安全用妆意识。此外,山东省药监局还利用该局卡通形象“小鲁”“小安”制作科普动漫,及时在官方微信等平台发布相关知识,用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不断增强社会公众对儿童化妆品的认知水平。


  在此次专项行动中,山东省药监局坚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有力惩治了儿童化妆品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起到了强大的警示震慑效果,有效规范了儿童化妆品生产经营秩序。下一步,山东省药监局将以此次专项检查为契机,总结经验,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不断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推动全省化妆品监管工作持续向好发展,加快构建社会共治格局。


(责任编辑:谯英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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