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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组织开展药品经营专项检查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近日,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全省药品经营专项检查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结合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药品经营专项检查,及时排查和化解风险隐患,规范药品流通秩序。
此次专项检查以医疗机构周边、产业园区、城乡接合部为重点区域,以药品购进来源为重点环节,以核查证、票、账、货、款是否相符为重点内容,以医保高值药品品种、贵细中药饮片、抗癌药、肉毒毒素等药品为重点品种,在开展专项检查的同时,必要时抽取一定批次药品进行延伸检查。《工作方案》还分别明确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药品零售连锁门店和单体药店三类检查对象的检查内容。例如,对药品批发企业,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从不具备资质的单位和个人等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的行为等;对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重点检查是否做到“七统一”管理以及追溯体系建设的有效实施等;对药品零售连锁门店和单体药店,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不按照“线上线下一致”原则网络销售药品行为等。
根据《工作方案》,专项检查将在今年11月底前完成,分为部署自查、集中检查、抽查检查、工作总结四个阶段实施。专项检查实行“一事双查”,对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在追究企业责任的同时,也严查监管部门监管人员履职情况,对典型问题和典型案例将予以曝光。(齐桂榕)
(责任编辑:常靖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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