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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台|国家药监局发布15批次不符合规定药品 广西金页制药又有产品不合格

  • 作者:陆悦 付佳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 2023-06-26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记者陆悦 实习记者付佳)6月20日,国家药监局网站发布《国家药监局关于15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通告》显示,经广州市药品检验所等8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标示为修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生产的妇康片等15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包括水分、含量测定、可见异物、微生物限度等。其中,广西金页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金页制药)的产品因“[检查](土大黄苷)”不符合规定“上榜”。


  根据《通告》,经成都市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广西金页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三黄片(生产批号:220801)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检查](土大黄苷)”。


  根据国家药监局官网发布的不符合规定项目小知识,土大黄苷主要考察含大黄的药品中是否存在土大黄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以下简称《中国药典》)规定,三黄片的处方包括大黄、盐酸小檗碱、黄芩浸膏。其中,大黄是指蓼科植物掌叶大黄、唐古特大黄或药用大黄的干燥根和根茎。而土大黄在《中国药典》中并无记载。


  一位行业专家介绍,大黄与土大黄并不是一种植物,在临床应用方面,大黄是“药中四雄”之一,中医临床运用比较多,功效也比较多,如泻下攻积,清热泻火,凉血解毒,逐瘀通经,利湿退黄;而土大黄临床运用比较少,主要功效是清热解毒、杀虫等。从主要成分来看,大黄中不含土大黄苷,只含有番泻苷。番泻苷具有泻下作用,而土大黄苷不具有泻下作用或泻下作用弱。因此,《中国药典》要求,中药大黄中不得检测出土大黄苷。


  对于该企业生产的三黄片不合格原因,一位国家级药品检查员分析认为,随着大黄市场需求量的增加,资源日益短缺,可能会有部分企业以土大黄冒充或掺入正品大黄中使用。“大黄和土大黄的性状外观有明显不同,因此企业在购进药材时未发现正品大黄中掺有土大黄的可能性较小。”上述检查员补充道。


  针对此次产品不合格,记者致电广西金页制药,但截至6月25日上午,电话一直未能接通。


  记者登录中国药品风险预警平台查询发现,2021年12月至今,广西金页制药曾多次因产品不合格被药品监管部门通报。


  2022年9月30日,陕西省药监局发布的《陕西省药品质量公告(2022年第3期)》显示,标示为广西金页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复方丹参片(生产批号:200603)经检验不符合规定,不合格项目为“检查”。


  2022年3月3日,江西省药监局发布的《江西省2022年2期药品监督抽检信息公告》显示,标示为广西金页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复方穿心莲片(生产批号:200409)经检验不符合规定,不合格项目为“性状”。


  2021年12月27日,河南省药监局发布的《关于14批次抽检不合格药品的通告(2021年第4期)》显示,标示为广西金页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复方穿心莲片(生产批号:190602)经检验不符合规定,不合格项目为“性状”。


  公开资料显示,广西金页制药成立于2001年,经营范围包括片剂、冲剂、丸剂、胶囊剂、茶剂。


  根据《通告》,对上述不符合规定药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暂停销售使用、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不符合规定原因开展调查并切实进行整改。

(责任编辑:常靖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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