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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扩面 蒙浙川将开展全省(区)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冯玉浩) 近日,记者从国家医保局获悉,该局决定在现有5个试点城市的基础上,将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范围进一步拓展至内蒙古、浙江、四川3省(区)。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扩面。
2021年8月,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印发了《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提出加快建立科学确定、动态调整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并通过3至5年的试点,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经验。同年11月,河北唐山、江苏苏州、福建厦门、江西赣州、四川乐山等5个城市被国家医保局列为改革试点城市。
据了解,两年多来,首批5个试点城市已按新机制平稳实施2轮调价,分别涉及1398项和5076项医疗服务价格,一批价格处于低位、技术劳务价值“含金量”高的项目价格上调,包括护理、手术等,同时设备物耗占比为主、费用影响大的检查检验类项目价格有所下降。从监测评估结果看,改革试点取得阶段性进展,符合预期目标。
近期,国家医保局综合考虑不同地域、不同改革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医保基金运行等多方面因素,决定在内蒙古、浙江、四川3个省(区)开展全省(区)改革试点工作。
据悉,国家医保局将指导试点省份及试点城市,实践形成可在全国复制推广的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经验。
(责任编辑:张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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