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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药监局优化高风险特殊物品入境流程,力争解决痛点难点

  • 作者:王晓冬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 2024-06-27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王晓冬) 6月26日,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北京市高风险特殊物品入境联合监管机制工作试点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力争解决入境痛点难点。


  征求意见稿指出,为深化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建设,助力北京市建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现代化医药产业集群,在北京市范围内试点建立高风险特殊物品入境联合监管机制,优化高风险特殊物品入境流程,建立健全高效协同的风险防控体系,提升开放监管能力,增强风险防控能力,严守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


  试点范围包括试点物品、试点单位两部分。试点物品与试点单位应当“一一对应”。试点范围外的单位和特殊物品或需要海关总署实施准入管理的,仍按现行政策进行检疫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进口有禁止、限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


  试点物品应为入境后仅限在北京市行政域内使用的高风险特殊物品。


  试点单位应当为诚信优质的京内生物医药企业、研发机构、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具备与高风险特殊物品入境申报、通关、仓储、配送等工作相匹配的业务规模和追溯能力,具备与试点物品的生物安全等级相适应的相关资质,并严格实施相应风险管控措施。


  征求意见稿明确,成立北京市高风险特殊物品入境联合监管工作小组,在全市范围内试点建立高风险特殊物品入境联合监管机制。通过工作方案明确各单位的职责分工和监管重点,形成监管闭环,从而实现“进得来、通得快、管得住”。


  工作小组成员单位包括:市药监局、北京海关、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首都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联合管委会、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大兴)管委会、相关区政府。


  联合监管机制办公室设在北京市药监局,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均指派专人负责对接跟进。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4年6月26日至2024年7月3日,因时间紧急,公开征集意见时间缩短为5个工作日。


(责任编辑:宋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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