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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区八:不敢服药恐伤胎 过度谨慎不可取
据环球网报道,26岁的程女士被诊断为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医生建议用药治疗。但她担心药物对胎儿有害拒绝用药,强撑一段时间后突然腹痛不止,不得不紧急剖宫产取出胎儿。术中发现她的羊水、胎盘和胎膜全都被染成了墨绿色。
那么准妈妈到底能不能用药呢?目前我国对孕妇的用药借用了美国药物和食品管理局制定的标准,按药物的不同危害分级如下:
A 级药物:对孕妇安全,对胚胎、胎儿无危害,如适量维生素A、U2、C、D、E等;
B 级药物:对孕妇比较安全,对胎儿基本无危害,如青霉素、红霉素、地高辛、胰岛素等;
C 级药物:仅在动物实验研究时证明对胎儿致畸或可杀死胚胎,未在人类研究证实,孕妇用药需权衡利弊,确认利大于弊时方能应用,如庆大霉素、异丙嗪、异烟肼等;
D 级药物:对胎儿危害有确切证据,除非孕妇用药后有绝对效果,否则不考虑应用,如硫酸链霉素(使胎儿第8对脑神经受损、听力减退等)、盐酸四环素(使胎儿发生腭裂、无脑儿等)等是在万不得已时才使用;
X 级药物:可使胎儿异常,在妊娠期间禁止使用,如甲氨蝶呤(可致胎儿唇裂、腭裂、无脑儿、脑积水、脑膜膨出等)、己烯雌酚(可致阴道腺病、阴道透明细胞癌)等。
可见,并不是所有的药物孕妇都不能用。孕妇用药的最危险时期是妊娠开始的前3个月,此时胎儿正处于发育形成期,最易受药物的攻击,如引起胎儿畸形、流产,因此,在此期间尽量不用任何药物。
在怀孕期间遇到需要用药的情况时,正确做法是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的“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相关内容,最好在医生的指导下,选择相对安全的药物进行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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