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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俊琴:用延安精神建设延安药监
图为史俊琴(右二)在工作中。(资料图片)
延安是一片红色热土,孕育了光照史册的延安精神。在这里土生土长的原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巡视员、原延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史俊琴牢记党的宗旨,提出“用延安精神建设延安药监”的口号,以常人难以想象的斗志和毅力,带出了一支业务精良、作风过硬的监管队伍。
2001年6月,原延安市药监局组建之初,没有办公地点,没有办公经费,更没有工作人员。而当时延安的药品市场秩序亟待规范,“黑牌子、低房子、木匣子”是很多无证药品销售点的真实写照。面对这个“烫手山芋”,史俊琴没有半点犹豫,她决定用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延安精神建设延安药监,一手抓组建,一手抓业务,迅速带领同事着手整治药品市场乱象。2002年“五一”期间,延安市药监人员根据群众举报,在延安长青路发现两个隐藏在民用住宅的非法药械批发点,史俊琴带队及时查封了窝点。执法过程中,不断有人打来说情电话,然而史俊琴铁面无私、严格执法,为排除干扰,她关掉手机,与执法人员一起将390多件、标值20余万元的药械封存查扣。不为人情所缚、不为关系所扰、不为压力所惧、不为私利所惑——这是史俊琴的工作原则。
在史俊琴的带领下,延安市药品监管部门先后获得“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等50多项集体荣誉。2010年11月,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作出向史俊琴同志学习的决定。2011年3月,中宣部印发通知,要求人民日报、新华社、光明日报等主流媒体,对史俊琴的先进事迹进行集中报道,展示食品药品监管队伍的良好形象。(记者 康绍博)
(责任编辑:齐桂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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