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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强化顶层设计医改路径更加明晰
2016年,《“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发布,顶层设计不断强化,深化医改的路径更加明晰。各部门紧紧围绕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药品供应保障、全民医保制度、综合监管等供给端不断发力,强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显著增强。
“十二五”医改圆满收官
“十二五”期间,围绕全民医保体系、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等重点工作任务,统筹推进相关领域改革,深化医改由试点探索、单项突破逐步转向系统配套、全面推进。
全民医保体系更加健全。三项基本医疗保险覆盖人口超过13亿,参保(合)率持续稳定在95%以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和保障水平大幅提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420元,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75%左右。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实现全覆盖,医保按病种、人头、服务单元等支付方式改革稳步推进,复合型支付方式初步建立。
公立医院改革取得阶段性进展。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面推开,次均门诊费用和住院费用增速明显放缓。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扩大到100个。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取得重大进展,改革路径日益清晰。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不断完善,药品供应保障机制不断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持续推进,各地不断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员队伍建设。公立医院药品采购机制进一步完善,国家药品价格谈判试点工作正式启动,基本药物定点生产试点工作稳步推进,以市场竞争为基础的药品交易价格形成机制基本形成。
医疗卫生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积极进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等,加大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力度,着力加强医疗联合体建设,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推动医疗卫生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全面启动分级诊疗工作,开展基层首诊责任制试点县(市、区)超过50%。医疗服务供给能力明显增强。
社会办医取得新成效。有关部门积极推动健康服务业和社会办医健康发展,优先支持建设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鼓励社会力量投向资源稀缺领域及满足多元化需求服务。截至2015年底,全国社会办医疗机构数量为43.95万所,占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总数的46.1%;民营医院数量达到14543所,占医院总数的51%。
居民健康水平持续改善。卫生总费用持续上升,居民个人卫生支出比例持续下降。2015年,卫生总费用占GDP比重达6.05%,较2010年(4.89%)增加了1.16个百分点;居民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例持续下降,从2010年的35.29%下降至2015年的29.27%,已经达到WHO倡导的全民健康覆盖目标(中低收入国家居民个人卫生支出比例不超过30%)。
“十三五”医改顺利开局
2016年是“十三五”医改规划开局之年,医改工作又站在了一个新的起点上。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强力推进医改。2016年8月19~20日,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在京召开。“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人民共建共享”,成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中国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的重要里程碑。
2016年10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为健康中国建设和中长期医改工作指明了方向;2016年12月27日,国务院印发《“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和《“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为深化医改工作描绘了蓝图。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攻坚克难,“十三五”医改开局良好。
一是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扎实推进。综合改革试点省由4个扩大至11个,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由100个增加至200个,1560多家城市公立医院取消了药品加成,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印发《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意见》,按照“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步骤稳步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面推开,确立了4个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县,样本效应日益显现。探索建立现代管理制度,推动医院管理模式和运行方式转变。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公立医院收入结构持续优化,医药费用增长得到有效控制。
二是分级诊疗试点成效明显。在4个直辖市和266个地级市启动分级诊疗试点,推广上海“1+1+1”家庭医生(团队)签约服务机制、福建厦门“三师共管”健康管理模式。探索医联体、医共体和医疗集团等多种分级诊疗模式,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22%以上,重点人群达38%以上,超额完成年度指标。
三是基本医保保障力度稳步增强。各地按照 “六统一”原则出台了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政策。逐步实现省内基本医保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开展跨省异地就医结算试点。积极推进支付方式改革,新制定临床路径500多个,临床路径总数达到1010个,基本覆盖了常见病、多发病,7700多家医疗机构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积极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参与经办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业务。
四是药品供应保障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在11个综合医改试点省推行药品购销“两票制”。推进国家药品价格谈判,谈判药品价格平均降幅50%以上,在29个省(区、市)挂网采购。强化短缺药品预警和供应保障,新增9个紧缺药品定点生产品种。《首批鼓励研发申报儿童药品清单》发布,切实保障儿童药品供应。
五是社会办医环境进一步优化。财政部等部门推动36个卫生健康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投资总额达218亿元。修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探索区域注册,推动医生有序流动。截至2016年底,全国共有6.1万名医生注册多点执业,其中到社会办医疗机构执业的医生占43.4%,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的医生占66.3%。
六是以投入换机制取得积极成效。2016年,全国财政医疗卫生支出1.32万亿元,比2015年增长10%。政府医疗卫生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提高到7.0%。卫生总费用构成中,个人自付比例降低到30%以下,给人民群众带来更多实惠。
2016年11月8日,中办、国办转发了《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推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若干意见》,标志着深化医改已经从寻径探路转向有模式可遵循的较成熟阶段。
其他方面改革统筹推进
财政投入力度加大。2016年,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达到2618亿元(不含基本建设),同比增幅12.3%。同时,地方财政也加大了对卫生计生的投入力度。
人才与科技支撑作用更加突出。2016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年招收7万人,其中全科1万人、儿科5000人。规范化培训基地实现省级全覆盖。
振兴中医药事业迈出坚实步伐。2016年12月25日,《中医药法》发布,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中医药法》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中医药的方针政策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对保持和发扬中医药特色优势、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保障和促进中医药事业振兴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医疗卫生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3300多家医疗机构实现分时段预约诊疗, 6800多家医疗机构开展远程医疗服务,全国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降到37.5%,门诊处方使用抗菌药物比例降至8.7%。
健康产业发展步入快车道。实施健康老龄化工程,遴选90个医养结合示范区和 6个智慧健康养老示范城市。建设健康医疗旅游示范基地、人口健康信息化标准体系。社会卫生固定资产投资达到3796亿元,同比增长17%。(作者系中国医药教育协会医改专家 魏子柠)
(责任编辑:郭厚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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