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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消协:老人买保健食品要有“消费犹豫期”

  • 作者:
  • 来源:北京晚报
  • 2019-11-04

  市消协建议设老人“消费犹豫期”

  

  近半数老人获取保健食品信息的渠道是通过家人、朋友介绍,而将近8成老人遇到过保健食品广告宣传夸大其词或与实物不符的问题。今天上午,《北京市老年人保健食品消费认知及消费状况调查结果》对外发布,市消协提出建议,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应增加期限一个月的“消费犹豫期”,在犹豫期购买的商品,可以退货。

  

  近四成老人有过冲动消费

  

  本次调查对象是在北京市居住一年及以上,且年龄在6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调查显示,超过80%的老年人,都希望通过购买保健食品来提高身体素质、保障生活质量。过去一年中,老年人保健食品消费在5000元以下的比例达到50%及以上。

  

  从遇到的问题类型来看,广告宣传夸大其词或与实物不符是主要问题类型,比例为78.32%。在遇到保健食品问题时,73.76%的老年人愿意通过消协进行维权。但是,在不愿意维权的老年人中,觉得太麻烦、不想浪费时间是主要原因,比例为50%;其次是觉得损失不大、没有必要,为41.51%。调查数据显示,超7成老年人不信任保健食品,38.04%的老年人会后悔购买某款商品,表示消费可能是冲动型。

  

  消协建议一个月内可退货

  

  对此,市消协建议,健全保健食品销售方式立法,即针对以免费领取物品、知识讲座、茶话会等保健食品销售方式,诱导或欺骗老年人购买保健食品的企业,加大惩罚力度,并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同时,增加老年消费者撤回权利,即针对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增加消费犹豫期,期限为一个月,在消费犹豫期内购买的商品,老年人享有撤回权利,可以向经营者要求退货。

  

  同时创新保健食品监管方式方法,加大保健食品监管力度。对利用健康讲座、旅游等活动欺骗老年人购买保健食品的保健食品公司,相关政府部门要及时纳入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以此为基础,构建保健食品消费风险企业数据库,进一步加强企业监管。


(责任编辑:郭厚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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