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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药监卫士跨省追查假冒“飘安”口罩案

  • 作者:蒋红瑜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 2020-02-18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蒋红瑜) 近日,安徽省滁州市药品监管部门与公安机关并肩作战,成功查获一起疫情防控期间非法销售假冒医用口罩案。该案件打掉销售窝点3个,查扣假冒一次性口罩近6万只、一次性医用手术外衣和医用手术帽1.8万件,涉案假冒医用口罩13万只,货值近20万元,涉及河南、安徽、江苏、海南、黑龙江、陕西等6个省。


  2月4日,滁州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执法人员在对该市南谯区某日杂经营户进行巡查时发现一批标注“飘安®一次性使用口罩”,共4箱,2000包,4万只。其中:粉色口罩1箱,1万只;蓝色口罩3箱,3万只。商品标识标注为“飘安®一次性使用口罩”,生产许可证编号为豫食药监械生产许20150141号,产品注册证编号为豫械注准20192140044,产品技术要求编号为豫械注准20192140044,生产批号为20200305,生产日期为2020年3月6日,地址为河南长垣飘安工业园”。该批产品的标识、产品名称、产品初包装数量、产品批号编排形式均与飘安集团生产的口罩不符。


  这批口罩不仅做工粗糙,而且生产日期还显示为“早产儿”。执法人员判定该批口罩属于假冒产品。随即依法予以扣押并展开调查。


  经查,1月27日,安徽省天长市卢某杨向日杂店老板安某某联系购买一批口罩。安某某通过朋友王某某在“河南××医疗”微信群中联系南京一个微信昵称“老王”的人。“老王”真实姓名叫王某,在南京市江宁区经营一家渔具店,兼职南京美利斯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业务代表。王某答应可以供货。春节期间,王某从其上线河南郑州市销售针灸针的陈某某处购买了假冒“飘安牌”一次性使用口罩5万只,单价0.15元/个。王某涛以0.5元/个购进,以0.7元/个销售给卢某杨。


  卢某杨还联系了河南长垣籍谢某某,以0.3元/个的价格,购进假冒“飘安”口罩8万只,加上从王某处购进5万只,卢某杨共购进13万只;分别转销海南、黑龙江省各1万只,以1.2元/个向天长市部分诊所小店销售4万只,销毁1万余只(口供),以0.7元单价向安某茂退货4万只,存放家中1.76万只被滁州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查扣。


  2月4日,滁州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与滁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南谯公安分局成立联合专案组,及时对犯罪嫌疑人实施抓捕,对假冒口罩查扣收缴,尽最大可能减少假冒口罩对社会的危害。


  2月5~6日,犯罪嫌疑人王某、卢某杨先后落网。从王某经营的鱼具店内查出一批假冒医疗防护用品,其中一次性医用手术外衣和医用手术帽1.8万件。在卢某杨家中现场查扣假冒口罩1.76万只。


  期间,滁州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主要负责人专程向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汇报案情,得到该局稽查执法部门具体指导、相关定性产品依据和协调行刑衔接,并就捣毁制假窝点研究对策。目前,公安机关已传唤13人,刑拘2人,检察机关已提前介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责任编辑:李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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