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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人,会得到怎样的奖励?
【法律条文】
第十三条 对在食品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案例解读】
2016 年9 月,某报社接到当地群众举报,称某黑作坊私下生产有毒牛肉干,并向市场售卖。在接到该举报线索之后,为了弄清楚事情真相,该报社记者伪装成市场小贩和黑作坊老板李某进行接洽。由于李某知道自己正在做的买卖是违法行为,所以对于交易人格外戒备。为了得到李某的信任,该记者当即向其交付了5000 元定金,并将身份证等押给了李某。后来该记者如愿进入了生产车间,发现黑作坊的工人在加工牛肉干时直接将储存很久的,有的甚至发霉有虫卵的牛肉干用焦亚硫酸钠浸泡,以使其不腐变。记者偷偷拍下了相关照片和视频,并进行了报道,使得这些违法犯罪商人被送上了法庭,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起诉。当地有关部门对该报社进行了公开表彰,并根据当地食品安全奖励办法对其进行了奖励。
【我要提问】
举报有重大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事件会得到怎样的奖励?
【专家说法】
调动全社会力量的最有效的手段就是建立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制度。被号称“史上最严”的新《食品安全法》为了鼓励在全社会形成共同治理食品安全事故的局面,其第十三条规定:对在食品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为了落实新《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各地政府建立了具体的食品安全奖励的措施。通过承诺给予物质奖励的方式,使全社会投身于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中,并将所掌握的信息反馈给监管机关,及时对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查处,保障食品安全。
【一句话点评】
我国法律规定了在食品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能依法受到表彰和奖励。
(责任编辑:齐桂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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