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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食品安全问题时,应去哪个部门?
【法律条文】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 投诉举报人应当向有管辖权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构进行投诉举报。属于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职责的,投诉举报人应当向涉嫌违法主体所在地或者涉嫌违法行为发生地县级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构进行投诉举报。
对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实行统一受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诉举报人可以向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构提出投诉举报。
两个以上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构或者管理部门均有管辖权的,由最先收到投诉举报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构或者管理部门管辖。
【案例解读】
夫妻小王和小杨的家附近有一家有名的海鲜大饭店。一次,小杨下班后,和小王在这家海鲜饭店吃晚饭。令人想不到的是,两人晚上回家以后,身体开始出现胃疼、浑身出虚汗等不适。于是两人挣扎着来到小区附近的诊所就诊,经检验,认为是由于海鲜有问题才导致他们身体不舒服的。因此,他们很想投诉这家海鲜大饭店,但不知应去哪个部门举报?
【我要提问】
投诉举报食品安全问题时,应去哪个部门?
【专家说法】
根据《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投诉举报人应当向有管辖权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构进行投诉举报。属于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职责的,投诉举报人应当向涉嫌违法主体所在地或者涉嫌违法行为发生地县级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构进行投诉举报。对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实行统一受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诉举报人可以向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构提出投诉举报。两个以上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构或者管理部门均有管辖权的,由最先收到投诉举报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构或者管理部门管辖。本案例中,小王和小杨应向当地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构进行投诉举报。
【一句话点评】
消费者在投诉举报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商家时,应该向有管辖权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构进行投诉举报。
(责任编辑:齐桂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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