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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具虚假食品监测报告者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 作者:
  • 来源:《看图读懂食品安全法》
  • 2020-05-21

食品安全法


  【法律条文】


  第一百三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承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工作的技术机构、技术人员提供虚假监测、评估信息的,依法对技术机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技术人员给予撤职、开除处分;有执业资格的,由授予其资格的主管部门吊销执业证书。


  【案例解读】


  某公司是当地一家专门生产挂面的公司,当地几乎所有超市的挂面都是由该公司供应货物的。该公司表面上看起来很豪华、干净,但事实上其生产挂面的厂房非常脏,里面的垃圾不能得到及时清理,夏天的时候会招来很多苍蝇。每次只要一听说工商部门要来进行检查,该公司就会马上派人把生产的厂房临时收拾得干干净净。后来,该公司的行为被当地的一些居民得知之后,有人就向工商局进行了举报,称该公司的生产场所很不卫生,生产挂面的面粉旁边就是垃圾。工商局在接到举报后,马上对该公司进行了突击检查,果然像举报者所说的一样。后来经过查实,该公司风险监测报告是假的,其虚假的报告来自一位食品监测机构的工作人员。最后,该挂面公司受到了相应的处罚,且该虚假报告的出具者也受到了开除公职的处罚。


  【我要提问】


  出具虚假食品监测报告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专家说法】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承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工作的技术机构、技术人员提供虚假监测、评估信息的,依法对技术机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技术人员给予撤职、开除处分;有执业资格的,由授予其资格的主管部门吊销执业证书。本案例中,虚假报告的出具者是知法犯法,应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一句话点评】


  出具虚假食品监测报告者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责任编辑:齐桂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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