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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市场监管局全面启动2020年餐饮质量安全示范创建活动
按照辽宁省政府关于持续开展食品安全建设年工作部署,辽宁省市场监管局5月份起在全省开展餐饮质量安全示范创建活动,年内将创建100条以上餐饮质量安全示范街(区)、1000家以上餐饮质量安全示范店(食堂)。
餐饮质量安全示范创建活动将以主体责任落实、管理方式创新、原料安全控制和操作过程规范为重要创建内容,充分发挥示范引领效应,明确标准,树立典型,提高全社会对示范创建活动的知晓率和参与度,营造推动餐饮业高质量发展的社会氛围,不断提升全省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
一是强化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明确餐饮质量安全示范店(食堂)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实行食品安全信息公示、规范从业人员管理、设置合理布局流程、保持环境卫生整洁、维护设施设备良好运行、规范制作加工过程、规范餐饮具清洗消毒、规范食品留样管理等细致化管理要求,不断提升示范创建单位规范化经营水平。
二是不断提升食品原料管控水平。餐饮质量安全示范店(食堂)要制定并实施食品原料控制制度,建立稳定的原料供应渠道或供应商,落实索票索证和进货查验制度,保证购进原料的质量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原料,及时处理超过保质期或变质的食品及原料。对米、面、油、肉、添加剂、乳制品、调味品、水产品等重点食品原料实行索票索证电子化管理。
三是示范创建单位要实施“明厨亮灶”等先进管理模式。餐饮服务单位、单位食堂采用透明、视频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展示加工制作过程。小学和幼儿园食堂、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规模以上餐饮服务单位要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小餐饮实行监控+信息化监管方式。实施色标管理、“餐饮4D管理”或者HACCP等先进管理方式方法。
四是提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餐饮质量安全示范街(区)和示范连锁总部的创建单位要对其街(区)内餐饮服务单位和所有连锁门店强化食品安全管理,推进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提供食品原料、餐饮食品、餐饮具检测等食品安全管理便利服务。示范连锁总部的创建单位还要制定供货商管理制度,对连锁门店米、面、油、肉、添加剂、乳制品、调味品、水产品等重点食品原料实施定点采购,统一配送。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建立示范创建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日常监管,强化业务指导,对示范单位实行动态管理,增强示范引领效应。同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强化社会监督。
此外,省市场监管局将餐饮质量安全示范创建活动列入2020年食品安全建设年重点工作,并作为市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考核指标。全省各地将严格按照创建标准组织开展创建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确保申报与考评工作质量和公信力,切实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对餐饮质量安全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责任编辑:齐桂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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