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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市场监管委筑牢夜市食品安全“防火墙”
进入夏季以来,气温高、湿度大,食物易腐败变质,夜市餐饮有很大部分为露天现场制售,污染风险较大。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夜间经济发展实施意见》和5月份印发的《天津市发展夜间经济十大工程(2020-2022)》文件要求,与多部门密切配合,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针对夜市餐饮特点,合理进行工作安排,从四个方面着力做好夜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守护百姓“舌尖上的安全”,大力推动夜间经济繁荣发展。
规范市场准入
按照《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和《天津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对符合许可和备案条件的经营者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摊贩备案证明》。
督促经营主体落实责任
组织区市场监管局加大对夜市食品经营者监督检查力度,督促经营者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督促夜市主办单位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完善夜市设施设备,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各项制度措施,加强宣传培训和夜市营业时段日常巡查,规范入场经营者经营行为,引导经营者提升安全责任意识。
突出监管重点
重点检查经营者的主体资格、从业人员卫生防护措施、食品加工制作现场卫生状况等环节,以风险等级高、易发多发问题的食品经营业态为重点,关注热销食品、“网红食品”,着重加强对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餐具卫生、原料采购、食品添加剂等方面的监督管理,运用风险分级监管理念和技术检测手段,筑牢夜市食品安全“防火墙”。对发现的问题要求立整立改,对涉嫌违法的经营主体,依法严肃查处。
提高监管效能
指导相关区市场监管局立足辖区夜间经济特点,合理调配监督资源,科学安排监管时段和监管频次,不断调整优化监管力量,完善监管措施,持续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同时,市市场监管委将管控食品安全风险与优化营商环境相结合,指导区市场监管局派出精干力量入驻各大夜市,主动对接主办单位和经营者,组织开展专题培训,上门指导办理证照申请事宜,在最短时间内为夜市商户办理证照,保证其经营资格合法有效。
随着天津夜间经济的不断繁荣,市市场监管委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不断调整工作模式,确保夜市食品安全,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发展。
(责任编辑:齐桂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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