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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药监局举办《疫苗管理法》业务(普法)大讲堂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4月16日,吉林省药监局举办《疫苗管理法》业务(普法)大讲堂,进一步提升监管人员能力水平,保障疫苗质量和公众用药安全。吉林省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梁宏主持并讲话,吉林省药监局机关全体干部、各直属单位班子成员及有关人员在主会场参加学习,各检查分局全体人员在所在地通过视频会议系统参加线上学习。
图为培训现场。
讲堂上,吉林省药监局长春检查分局局长、我国境外GMP检查员李忠山以《从监管与执法实践,再看疫苗管理法》为题,结合自身工作实践经验和体会,深入浅出地对《疫苗管理法》立法背景、总则、原则、重要概念及常见知识、疫苗产品特性、免疫规划与预防接种、部门协调机制、全程电子追溯制度、生物安全管理、正面宣传和引导、疫苗研制和注册、疫苗生产和批签发、疫苗流通、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处理、疫苗上市后管理、保障措施、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20多个方面内容进行了具体解读,使参会人员对《疫苗管理法》的内容和精神实质有了更全面深入的了解和掌握。
梁宏强调,《疫苗管理法》是疫苗监管的基本法律依据,吉林省药监局始终把宣贯《疫苗管理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周密部署,制定工作方案,创新宣传载体,确保学习培训宣传内容、人员、时间、效果落到实处,目前已印制《疫苗管理法》单行本1万余本,陆续发放至省药监局工作人员、市县市场监管局和辖区企业进行学习宣贯,进一步营造浓厚的普法氛围。
梁宏要求,要继续把疫苗监管工作作为日常监管的重中之重,加强疫苗企业驻厂检查员队伍的管理和学习指导,坚决执行“四个最严”要求,保障疫苗质量安全。继续做好新冠病毒疫苗生产相关的监管工作,重点加强新冠疫苗委托生产的质量安全监管,做好指导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加强新冠疫苗流通使用环节监管,严把质量关。同时,吉林省药监局机关各处(室)、检查分局、各直属单位要持续开展《疫苗管理法》的学习宣贯工作,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对辖区企业、社会公众开展普法宣传,尤其对企业要做好制度规定解读、以案说法和培训学习与教育指导等工作,切实落实好企业的主体责任,保证疫苗安全、有效、可及,保护和促进公众健康。(叶阳欢)
(责任编辑:张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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