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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开发试验体外诊断试剂发展现状及监管建议(下)
监管对策和建议
随着分子诊断、质谱等高新检测技术临床应用的日益普及,新的检测项目以LDT模式由临床检验实验室按需求自行研发并应用于临床诊断,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弥补了一些临床需求的缺口。同时,也应关注到这些LDT检测结果的验证需要长时间的循证资料的积累,其临床应用价值及安全性评估可能将耗时数十年,无法按照传统监管模式在上市前完成。因此,需要创新LDT监管新思路新模式,在发展中进行科学合理监管。
明确LDT的定义及范围
应尽快出台针对LDT 的管理规定,厘清LDT 的定义及范围,明确界定LDT工作流程,为监管进一步开展打好基础:①LDT的定义和范围可参考美国FDA、临床病理学会及临床实验室改进咨询委员会的指南,定义为在单个实验室内设计、生产和使用的,采用生物化学、细胞遗传学、分子生物学等试验方法,以诊断为目的,分析DNA、RNA、线粒体、蛋白组和代谢组疾病等生物标志物的体外诊断检验项目。②界定LDT建议明确到界定LDT具体检验项目,其工作流程应按照医疗器械分类界定工作流程,申请分类界定的LDT 检验项目应明确临床适用范围和预期用途,与国内外已上市相关产品、《医疗器械分类目录》或分类界定通知文件中相关产品的分析及对比,并说明符合LDT的判定依据。确定LDT的定义及范围和分类界定类别后,目前一些实验室进行的处于灰色地带的检验项目将根据定义被纳入LDT 管理范畴,而不属于LDT 检验项目将无法继续开展相应检测。明确的管理规定必将促进科学研究和临床医学的发展。
实施LDT检测项目的准入管理
建议国家药监部门组织成立LDT研究中心,对LDT分析全过程进行性能验证和质量标准评价,开展LDT相关新技术新方法和新项目质量评价研究,建立LDT检测结果质量标准,分析全过程的性能验证方案以及相关验证标准物质,科学评价LDT检测项目结果的一致性。以LDT较为成熟的NGS检测项目为例,依托医用高通量测序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建立LDT研究中心,①制定并向社会发布基于高通量测序法不同检测项目诊断试剂的质量控制技术评价要求,例如《基于孕妇游离DNA的胎儿染色体非整倍体检测试剂(高通量测序法)》《胚胎植入前染色体非整倍体检测试剂(高通量测序法)》的质量控制技术评价指南,统一对基于LDT技术的诊断系统质量评价认识,建立可执行的检验检测方法和质量标准;②研制并向社会提供检验项目评价用标准物质,进行包括样本制备、试验操作和数据分析解读全过程的性能验证,在统一的评价平台上对不同检测系统、不同实验室检测能力进行评价;③开展标准数据库研究,搭建便于LDT研制机构、检验检测机构、临床实验室、临床应用等多方交流的数据库规范解读专家交流平台,例如BRCA基因突变数据和数据库变异解读专家库,确保数据库动态更新,加强对LDT检验结果监管;④以盲样测试、现场监督等形式定期/不定期开展能力考核、临床应用报告审核等方式评估LDT的安全性及有效性。对测评通过的LDT检验项目,在医用高通量测序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依托单位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网站上向社会发布LDT检验项目及开展该检验项目的医疗机构。
在准入监管模式下,LDT检验项目完成上市前分析性能验证,经过充分临床应用评估后,能够达到IVD产品审评审批要求的检测项目,应尽快转化为IVD产品。对符合生产质量规范要求条件下生产的IVD产品,由国家医疗器械技术审评部门进行技术审评。这样先准入再审评,最终获批的监管模式,符合LDT新技术新项目开始在临床应用并发展的规律。实行逐步放开和科学监管方式方法评估LDT开展的安全性及有效性,根据前期准入项目在医学检验机构开展的情况及积累的临床应用数据,编写符合转化要求的IVD产品技术要求及相关性能验证、临床验证报告,适时转化为符合上市要求的商品化IVD产品进行推广,进而推进个体化医学和精准医学的临床应用和发展。
建立LDT质量管理规范
LDT本质上是医学实验室为患者提供的检测项目,实验室从研制、检测到结果解释的全过程都要经过充分、严格的性能研制和评估,编写从标本采集到结果解释全过程的规范化操作规程。为避免“一次性监管”,除了将准入管理作为事前监管理LDT检测项目进行审批外,还应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为此,应当对开展LDT检测的实验室开展能力验证评价,内容涵盖实验室环境(完全相互独立且合理的分区、空气流向及压差设计、设备配置标准等)、物料控制(主要原材料如引物、探针、校准品等的选择与来源、制备过程、质量标准等相关研究资料)、文件控制(从标本采集、核酸扩增、分析检测到结果解释全流程规范的标准操作文件和记录)、分析性能评估(侧重于检测技术的准确性及可靠性,包括准确度、重复性/精密度、线性范围/检测范围、分析灵敏度、分析特异性等指标)、临床性能验证(侧重于检测方法针对临床样品的灵敏度及特异性评价)等。国家药监局组织建立的LDT研究中心应制订适宜的室间质量评价标准与方法,对室间质量评价不合格的实验室取消资格,最终实现对LDT 实验室的常态化监管。(作者单位: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责任编辑:张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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