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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药监局紧急部署多项措施 强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 作者:丁怡媛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 2021-10-22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10月17日以来,甘肃省兰州市发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嘉峪关市、酒泉市、张掖市3市出现涉外省确诊病例活动轨迹。甘肃省药监局高度重视,严格贯彻落实甘肃省委省政府和甘肃省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紧急激活应急指挥体系,甘肃省药监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一办五组”迅速进入战时状态。


  10月19日—21日,该局连续召开3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题会议,传达学习甘肃省政府与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甘肃工作组见面会会议精神,以及甘肃省委书记尹弘在兰州调研指导疫情防控工作、甘肃省省长任振鹤在省疫情联防联控指挥中心调度疫情防控工作时的指示精神,传达学习省委常委会议、省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和相关文件要求,安排部署全省药品监管系统疫情防控工作。


  根据防控工作需要,甘肃省药监局及时调整防控领导小组人员,加强力量、细化分工,确保督查检查、物资保障供应协调、信息宣传和应急处置、后勤服务、检验检测保障一体推动,各项工作科学衔接。


  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药品监管工作有关要求,甘肃省药监局于20日紧急印发《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持续加强药品流通环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通知》,重点就督促好零售药店做“四类药”哨点监测工作作出安排部署,督导各市州市场监管部门重点做好七个方面的工作。与此同时,该局下拨专项工作经费127万元,支持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开展疫情防控药品、医疗器械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甘肃省药品监管干部闻令而动,迅速进入一线,督导药品零售企业落实各项疫情防控工作措施,督导零售药店持续做好“四类”药品实名登记管理工作,要求各市县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四类”药品零售销量数据定期监测分析,织密“四类”药品销售监测网,切实发挥零售药店疫情防控监测预警“哨点”作用。切实做好新冠病毒疫苗监管工作,落实疫苗全程冷链和信息化追溯管理要求,建立健全疫苗管理台账;强化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管,突出对疫情防控药品、核酸检测试剂、口罩等医疗防护重点品种的监管。


  为做好全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和防控物资的供应保障工作,该局要求物资保障供应协调专责组配合相关要求,及时了解掌握储备数量,强化对来源渠道和质量安全的监管。同时,要求督查检查专责组近日组织开展对疫情防控产品重点药械生产经营企业监督检查,以及重点地区药品零售企业“四类”药品销售监测工作督导检查,确保药店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深入践行“人民药监为人民”理念,毫不松懈抓紧抓实抓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面临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甘肃省药监局进一步加强内部管控,严格排查局机关和各直属单位与兰州市阳性病例行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采取自行居家隔离、向所在社区和疾控部门报告并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等措施。20日下午,省药监局疫情防控办组织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职工进行核酸检测,共有350人集中在安宁区银滩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了采样。


  下一步,该局将持续强化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加强药械质量监管,重点加强对零售药店“四类药”销量监测的督导检查,确保防控工作所需相关药品、防护用品和医疗器械的质量安全。同时,强化部门协作,配合有关部门加强供应保障,确保防控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加强舆情动态监测和分析研判,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加强用药用械科普宣传,增强群众自我防病意识。切实加强内部防控,尤其是要加强一线工作人员的安全防护,全力以赴筑牢防线,以担当作为服务甘肃省防疫大局。(丁怡媛)


(责任编辑:张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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