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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新增15个医保药品单列门诊统筹支付
新华网福州1月5日电(蒋巧玲)福建省医保局消息,1月1日起,福建省新增第三批共15个单列门诊统筹支付的医保药品,无需住院即可纳入医保报销。
纳入单列门诊统筹支付的药品为适于在门诊使用、使用周期较长或规范治疗年度总费用较高、适应症为福建省现行统一发布的门诊特殊病种未覆盖的治疗性国家医保谈判药品。
此次第三批单列门诊统筹支付的医保药品如下: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单列门诊统筹支付的医保药品费用,不设起付线,职工医保报销比例达80%,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达60%,支付额度计入当地职工基本医保或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共用封顶线。
(责任编辑:刘思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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