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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出台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23项具体措施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2月14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河南省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措施》针对7个方面的能力建设,提出了23项具体措施,旨在进一步推动河南省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措施》从提升规范管理能力,健全法规制度标准;提升审评审批能力,激发产业发展活力;提升检查执法能力,推动监管协同高效;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完善技术支撑体系;提升风险监测能力,强化风险研判处置;提升创新监管能力,助力赋能全程监管;提升基础保障能力,强化政策人才支撑7个方面入手,将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具体措施细化落实到各职能部门及各市县。
在提升审评审批能力方面,《措施》强调要优化审评审批服务,充实专业技术力量,优化审评查验机制;促进中药传承创新,推动备案质量和效率双提升,强化政策扶持、规范引导和协同监管,支持艾产品、四大怀药等中药产业传承创新发展;推动产业创新发展,巩固拓展药品第三方物流发展成果,促进医疗器械产业集聚发展等3条措施。
在提升创新监管能力方面,《措施》强调要健全信息化追溯体系,落实全国统一的药品信息化追溯标准和编码要求,完善优化省疫苗信息化全程追溯监管平台;探索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建设省药品监管数据中心,强化监管大数据融合应用,推进监管和产业数字化升级;推进智慧药监体系建设,建立涵盖日常监管、审评审批、抽检监测、执法办案、公众服务的智慧药监平台,逐步实现“一网通办”“一网通管”,探索实施“跨省通办”;加强药品监管科学研究,建立河南省药品监管科学研究基地,将药品安全科学研究纳入省级相关科技计划等4条措施。
此外,《措施》还提出完善配套规章制度体系、强化地方标准体系建设、强化监管协作联动、建设专业监管队伍、完善检查执法机制等具体措施。(郭婷)
(责任编辑:宋佳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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