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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推进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11月9日,吉林省政府食安办召开会议,深入贯彻全国食安办主任会议精神和省委书记景俊海批示要求,组织推动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严防严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会议指出,国务院食安委印发的《关于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 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地落实的意见》和市场监管总局出台的《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两个文件,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重要论述的制度性成果,是推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地落实的有力抓手,是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举措,各地及有关部门要按照全国食安办主任会议部署和省委书记景俊海批示要求,运用“五化”闭环工作法抓好落实。
会议强调,各地及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规定,建立市、县、乡、村四级干部包保制度,加快推进食品企业分级、包保干部确定以及责任清单、任务清单、督导清单和食品安全责任承诺书签订落实工作,紧紧抓住企业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这个“关键少数”,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加快推动形成食品安全责任分层分级有效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实现“一年打基础、两年全覆盖、三年见成效”的工作目标。
会议要求,各级政府食安委及食安办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推动各地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专班并实体化运行,强化食品安全评议考核导向作用,综合运用培训、调度、通报、督导、约谈等措施,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地落实。
会议由吉林省政府食安办会同省市场监管厅、省公安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健委、长春海关等部门,以视频形式开到县一级,各级政府食安办、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相关人员参加会议。(叶阳欢 炊妙杰)
(责任编辑:张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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