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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中16α-羟基泼尼松龙的测定》化妆品补充检验方法发布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11月23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化妆品中16α-羟基泼尼松龙的测定》化妆品补充检验方法,规定了膏霜乳类、液体(水)类化妆品中16α-羟基泼尼松龙的定性和定量测定,化妆品补充检验方法再添新成员。
2021年4月,国家药监局发布《化妆品补充检验方法管理工作规程》和《化妆品补充检验方法研究起草技术指南》,标志着化妆品补充检验方法制度正式落地。其中,《化妆品补充检验方法管理工作规程》规定,对可能掺杂掺假或者使用禁止用于化妆品生产的原料生产的化妆品,按照化妆品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规定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无法检验的,国家药监局可以制定补充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用于化妆品的抽样检验、质量安全案件调查处理和不良反应调查处置,其检验结果可以作为执法依据。2021年9月2日发布的《化妆品中本维莫德的测定》是我国第一个化妆品补充检验方法。
今年,国家药监局连续发布多项化妆品补充检验方法。于7月28日发布的《化妆品中莫匹罗星等5种组分的测定》化妆品补充检验方法,规定了化妆品中莫匹罗星、夫西地酸、噻吗洛尔、特比萘芬、红霉素的定性和定量测定方法;于9月13日发布的《化妆品中新康唑等8种组分的测定》化妆品补充检验方法,规定了化妆品中新康唑、苯硝咪唑、氯甲硝咪唑、奥硝唑、替硝唑、异丙硝唑、洛硝哒唑、羟基甲硝唑的测定方法。上述补充检验方法可为化妆品抽样检验、质量安全案件调查处理和不良反应调查处置提供有力技术支撑。(闫若瑜)
(责任编辑:张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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