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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体制机制 强化抽检联动 甘肃发力提高药品抽检规范性科学性靶向性
近年来,甘肃省药监局高度重视国家药品抽检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认真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和国家药监局相关部署,建立高效顺畅的体制机制,强化国家级、省级和市县级抽检联动,持续提高药品抽检的规范性、科学性、靶向性,全力守护药品安全。
高位推动 科学制定方案
今年1月底,国家药监局和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分别印发2023年国家药品抽检计划和抽检实施方案。甘肃省药监局及时组织省药品安全调查中心、省药品检验研究院等主要承担抽检工作单位召开专题会议,确定工作思路,调度工作进展,切实做好2023年国家药品抽检准备工作。
经过多次研究讨论,甘肃省药监局结合省内实际情况,对国家药品抽检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由省药品安全调查中心负责国家药品抽样工作及不合格药品的后处置工作;省药品检验研究院负责国家药品检验相关工作;各市(州)市场监管局和各执法检查局积极配合解决抽检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为全省抽检工作顺利开展提供组织保障。
强化培训 提升抽检水平
为提升抽检水平,2月7日至11日,甘肃省药监局组织开展为期5天的全省药品质量抽检工作培训会,来自省药监局各相关单位,各市、县的400余名抽检人员参加培训。培训采取线上线下同步方式开展,邀请抽检一线专家讲解药品抽检相关法律法规、工作程序、监检结合注意事项及2023年国家药品抽检方案等,并进行现场抽样实操指导演练。
2月21日,2023年国家药品抽检工作会在重庆召开,甘肃省药监局相关负责人带队参加会议,学习先进经验,交流工作心得,不断提升发现、解决突出问题的能力,通过参加会议“赋能”,为顺利完成各项抽检任务夯实工作基础。
监检结合 深化联动机制
在前期培训的基础上,3月初,甘肃省药品安全调查中心根据抽检工作方案,抽调甘肃省药品检验研究院、各执法检查局工作人员组成3个抽样组,奔赴全省各地启动2023年国家药品抽样工作。每个抽样组由3名执法人员和1名检验机构人员组成,负责对被抽样单位进行现场检查,聚焦来源渠道和储存等重点环节,严格票账货款及相关记录追溯复核,确认药品来源的合法性和购销存管理的规范性,对检查中发现的未按规定储存药品、验收记录不全、超范围经营等问题及时查处。
与此同时,为严格执行监检职责分离制度,抽样组要求所有抽样人员当年不得承担药品检验相关工作,实现“抽者不检、检者不抽”,进一步清晰药品抽检职责,加强抽检质量控制,建立新的抽检工作长效机制,推动抽检工作服务科学监管、精准监管和高效监管的能力有效增强。
规范管理 加强结果运用
药品抽检作为一项监督检查活动,监管效能体现在抽检结果的充分运用上。甘肃省药监局将药品抽检与查办案件紧密结合,根据抽检结果有针对性地强化市场监管,依法查处抽检发现的不合格药品,及时发布药品质量公告通报有关信息,不断提高抽检工作的透明度。
在此基础上,甘肃省药监局要求省药品安全调查中心、各市(州)市场监管局和各执法检查局根据职权划分,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相应的风险管控措施,直接查处不合格药品和违法生产经营者,积极开展药品抽检质量分析,找出不合格药品出现的原因及监管中存在的问题,无缝衔接监督检验与行政执法工作,切实提高抽检工作的威慑力。
据统计,截至目前,甘肃省药品安全调查中心已完成150余批次抽样;甘肃省药品检验研究院完成收样受理200余批次。甘肃省药监局将继续用好抽检手段,强化源头治理,坚持关口前移,依法处置在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坚决守住药品质量安全底线。(丁怡媛)
(责任编辑:常靖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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