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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药监局第一检查分局组织开展落实“两个责任”现场会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近日,为宣传贯彻落实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内蒙古自治区药监局第一检查分局(以下简称第一分局)组织辖区药械化生产企业、医疗机构制剂室召开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暨监管干部包保责任现场会。内蒙古自治区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涛、局机关有关处室负责同志及呼包鄂三地药械化生产企业、医疗机构制剂室负责人及质量负责人共计100余人参加。
图为会议现场。
现场会上,第一分局通报呼包鄂三地2022年度药械化生产及药品批发、连锁、医疗机构制剂室监督检查情况,讲解《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落实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规定》内容,明晰了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清单,并部署监管干部落实包保责任清单和包保任务清单;企业代表宣读《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承诺书》;第一分局负责人代表、监管干部率先包保并宣读《落实包保责任承诺书》;现场还举行了企业代表和包保干部代表《落实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承诺书》和《包保责任承诺书》签订仪式。
张涛对观摩活动和现场会议给予了充分肯定和积极评价。他指出,质量安全事关国计民生,决定企业生存与发展,既是我们共同严守的底线红线,也是行业发展的生命线。作为“两品一械”从业者,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守牢产品质量安全是不可推卸的责任;作为监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落实干部包保责任,推动企业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责无旁贷。推进“两个责任”落实落地、落小落细是企业主体和监管部门双方的主业主责,也是第一分局在工作中采取的一项重要手段和有效形式。要切实增强企业主体责任感,提升质量安全意识,同时进一步压实监管干部的包保责任,同向发力保障药品安全、促进产业发展。(内蒙古自治区药监局供稿)
(责任编辑:常靖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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