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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药监局持续开展药物警戒检查行动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谭彩丹) 近日,江西省药监局印发了《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4年药物警戒检查的通知》,部署开展全省范围内的药物警戒检查工作。
据悉,此次检查分为药物警戒常规检查、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符合性检查,并按照“三个阶段”开展。检查开始前,各药品许可持有人要严格对照《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药物警戒检查指导原则》进行药物警戒体系自查自纠,对发现的相关问题进行风险评估、原因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形成自查整改报告,并通过省药监局药品智慧监管平台“两品一械”直报系统报送。在检查阶段,各检查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开展药物警戒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做出符合要求和不符合要求的综合评定结论,必要时可对受托开展药物警戒活动的场所进行延伸检查以及有针对性的药物警戒检查。检查结束后,各药品许可持有人要对发现的缺陷项目立即进行整改并及时提交整改报告。各检查单位要及时督促企业整改到位,并按要求及时将检查报告上传至国家药品智慧监管平台药品生产监管信息采集模块,江西省药监局将根据检查进展情况,适时进行督导调研。
开展药物警戒检查是督促规范持有人落实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的重要措施。江西省药监局相关人士表示,对持有人未按照规定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或报告疑似药品不良反应等行为,江西省药监局将按照法律法规进行相应查处。
(责任编辑:张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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