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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药监局吉林检查分局聚合力守牢特殊药品安全防线

  • 作者:叶阳欢 孙蓉 朱洪涛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 2024-05-17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近日,吉林省药监局吉林检查分局(以下简称吉林检查分局)联合多部门,夯实协作执法机制,深入推进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创新特殊药品检查方法,持续强化监管合力,严防流弊事件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跨部门联席会,夯实特药监管联动合作机制。由吉林检查分局牵头,吉林市公安局禁毒支队、吉林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吉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共同签订特殊管理药品执法查办案件协作框架协议,自2020年以来四部门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强化各方在信息共享、核查协查、联合执法和行刑衔接渠道多方职责和工作力度。5月10日,吉林检查分局组织召开2024年第一次联席会议,禁毒支队重点分析特殊药品涉毒案件情况,并对目前正在查办的案件线索进行了通报;吉林检查分局对右美沙芬、含地芬诺酯复方制剂等药品纳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解读,对文件实施前的宣贯和药品管控工作进行安排;禁毒支队按程序向行政执法支队移送一份案件线索,进一步夯实执法办案和行刑衔接合作机制,持续推动吉林市特殊药品执法办案深度合作。


  创方法提效能,严防特药流弊事件发生。吉林检查分局以问题为导向,采取“月检查+季巡查”“日常监督+专项整治”相结合的监管方式,实施监管全覆盖。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批发企业每月检查一次,对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企业每季度巡查一次,加大特殊药品生产经营检查频次,形成强大震慑。创新总结并运用“十查一回头看”检查方法,即严查硬件、库存、制度、验收、渠道、销售、出库、交易、过程、运输十大环节,针对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开展回头看,实施全流程全周期监管。2023年,开展芬太尼等5项专项检查、转发4个通知文件、印发2个风险提示函,检查特药生产经营使用单位38家次。自分局成立以来,连续4年辖区企业没有发生特殊药品流弊事件和违法违规行为。


  聚重点防风险,加大特药联合执法合力。吉林检查分局牵头组织开展四部门特殊药品联合督导检查专项行动,突出特药生产和流通重点领域,紧扣特殊药品产、购、销、存、用、发运、交接、销毁等关键环节及骗购、套购等违法行为,从双人双锁、专库储存、专用台账、专人管理、药品追溯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督促企业强化第一责任人意识,及时消除特药安全隐患,切实形成监管最大合力,确保特殊药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不发生流弊和安全事件。3月19日,吉林检查分局和吉林市公安局联合开展特殊药品监督销毁工作,对吉林市特殊药品供应企业申请销毁的一批过期特殊药品进行集中监督销毁。7月份,四部门还将继续开展联合现场检查,加大执法办案力度,齐抓共管,守牢全市特殊药品安全防线。(叶阳欢 孙蓉 朱洪涛)


(责任编辑:宋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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