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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区域化妆品监管协作第二次联席会议在浙江召开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郭婷) 5月23日至24日,2024年长江三角洲区域化妆品监管协作第二次联席会议在浙江嘉善召开。会议以“信息化引领现代化、一体化引领高质量”为主题,深入探索长三角化妆品监管共治模式,搭建产业协同发展、监管协作互助平台,推动长三角化妆品产业发展和监管协作高质量一体化发展。
会上,上海市药监局与浙江省药监局进行了长三角化妆品监管协作机制轮值交接仪式。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省(市)药监部门代表演示分享了化妆品智慧监管工作成果,交流研讨了长三角化妆品备案标准一体化工作。此外,会议还围绕“化妆品重点监管对象监管措施研究”课题进行研讨,考察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和湖州美妆小镇相关化妆品企业。
会议指出,长三角地区坚持问题导向和实战管用,注重统筹协调和基层探索,积极推进化妆品智慧监管研究和实践,取得了实实在在的应用成效,充分展现出长三角各省市在推进化妆品区域一体化智慧监管的阶段性成果。
会议强调,要更加坚守科学监管理念,更加重视数据融合和数据赋能,用足用好区域协同机制,凝聚共识,坚持业务、技术、制度全要素推进,共同助力长三角化妆品监管能力持续提升。要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方法,提升监管效能,在智慧监管上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推进区域协作,探索建立适用于区域的协作监管机制;进一步优化服务助推产业发展,建立覆盖全过程、全链条、全生命周期的监管体系,精准发现和控制风险隐患,提高监管预见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2023年5月,“四省一市”药监局签署《长江三角洲区域化妆品监管协作备忘录》,加强“四省一市”化妆品监管协作,推动构建“信息互通、监管互认、执法互助、人员互派”的化妆品监管区域协作体系,共同提升区域内化妆品监管效能、推进药品科学监管与创新发展一体化建设。
(责任编辑:常靖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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