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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有针对性加强高温季节药械经营使用质量监管工作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李易真) 7月12日,江苏省药监局印发《关于有针对性加强高温季节药械经营使用质量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监管部门督促药械经营使用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有针对性强化监督检查,保障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
《通知》指出,经营使用环节是保障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的重要一环。高温季节天气炎热,加之江苏省部分地区、部分时段多雨潮湿,对药品、医疗器械的储存、养护、运输等各环节的质量安全提出更高的要求。
《通知》从药品经营使用质量管理、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管理、疫苗流通使用质量管理三个方面,分别有针对性地明确了对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连锁总部、零售药店(含连锁门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药品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及疫苗配送单位、疾控机构、接种单位等的监督检查重点。
《通知》要求,各地监管部门要通过法规宣贯、行政指导、风险提示、以案说法等多种方式,督促辖区内药械经营使用单位严格落实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对照相关法律法规,针对质量管理薄弱环节和高温季节易发多发风险隐患,健全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和风险防控机制。要切实形成闭环监管,对于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一般缺陷,督促药械经营使用单位认真、及时整改到位;对发现存在药械质量安全问题的,果断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风险扩散。
(责任编辑:常靖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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