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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开展农村地区销售使用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郭婷 通讯员程奇) 日前,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药监局获悉,广西药监部门于今年初深入开展的农村地区销售使用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截至7月9日,全区共检查农村地区药品零售企业7789家次,其中责令整改516家次,立案查处221件;检查农村地区医疗机构5528家次,其中责令整改206家,立案查处124件。
图为自治区药监局深入河池市基层市场监管所调研指导整治工作。
据悉,此次专项整治抓重点场所监管,以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总部、药店、医疗机构,尤其是单体药店、个体诊所、村卫生室等小微群体为重点场所;抓重点品种监管,以含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疫苗等国家明令禁止零售药店销售的品种为重点品种;抓储存条件监管,强化药品陈列储存管理,督促企业严格执行GSP和《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按规定配备冷藏、阴凉储存等设施设备,确保药品质量安全;抓经营行为监管,集中整治从非法渠道购进并使用药品、购进并销售假劣及过期药品、销售记录不全、违规销售医疗机构制剂等行为;抓行风建设,坚持“刀刃向内”,强化行刑衔接,深入纠治全区药品监管工作中不严格、不规范等问题。
为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广西壮族自治区药监局结合职能职责,深入分析全区药品监管工作形势,制定并印发《深入开展农村地区销售使用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细案》,并从6月25日开始先后组织人员到防城港市、河池市、崇左市市场监管局及所属乡镇市场监督所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调研;深入来宾市3个县(市、区),走访药品生产企业、药店和市场监管所,着力发现和纠正整治行动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并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跟踪指导抓整改。
(责任编辑:常靖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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