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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美妆动态资讯(8.13—8.25)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印发《化妆品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规定(试行)》;国家药监局通告37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今年7月份,我国化妆品类消费品零售总额为245亿元,较去年同期下降6.1%……近期,化妆品领域的这些动态值得关注。
政策法规
1.8月15日,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印发《化妆品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规定》共七章四十九条,适用于化妆品标准的制订、修订,包括立项、起草、验证、审查、批准和发布等,以及化妆品标准制修订快速立项审查程序等。《规定》坚持公开透明的“开门立标”机制,明确5种化妆品标准立项建议的来源,包括国家药监局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标委会)秘书处公开征集立项建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立项建议等。标委会秘书处每年在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网站公开征集下一年度化妆品标准立项建议。
2.8月14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国家药监局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章程》明确,国家药监局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标委会)以保障公众用妆安全为宗旨,坚持发扬民主、协商一致的工作原则,根据化妆品监管工作需要和行业发展实际,构建“最严谨的标准”体系,坚持化妆品标准化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实用性。标委会根据工作需要和专业领域设置分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分技委),包括通用技术要求分技委、原料和包装材料分技委、安全评价分技委、人体安全与功效评价分技委等。标委会履行制定化妆品标准化工作的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研究解决化妆品标准化相关重大问题,审查并组织实施化妆品标准制修订年度立项计划,审查化妆品标准制修订项目,开展化妆品标准宣贯和培训工作等主要职责。
监管动态
1.8月23日,安徽省药监局发布一则暂停生产销售通知书。该通知书显示,安徽一元草本化妆品有限公司作为化妆品注册人,未建立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未按照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组织生产特殊化妆品欧初狐臭液(国妆特字G20190402)、兰幼狐臭净味水(国妆特字G20190063)。该公司被责令立即暂停生产销售上述特殊化妆品,并对已经上市销售的上述两款产品实施召回。
2.8月22日,安徽省宣城市市场监管局公布了一起货值金额超亿元的网络制售假冒化妆品案。根据该局官网公布的信息,宣城市市场监管部门与市公安部门快速移送、密切协作、缜密侦查,共捣毁浙江、河南、湖南的生产经营窝点5处,查获涉案物品30余吨、涉案品种52种,关闭涉案网店387家,涉案货值金额达2.5亿元。宁国市人民法院对该案13名犯罪分子分别作出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判决。
2.8月13日,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关于吉珀可莱集团飞行检查结果的通告(2024年第30号)》显示,国家药监局组织对吉珀可莱集团进行飞行检查,发现该企业存在未按规定执行产品放行管理制度、未建立对受托生产企业生产活动监督制度等问题,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国家药监局要求浙江省药监局责令该企业进行整改,发现涉嫌违法情形的,依法立案调查。
3.8月13日,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关于37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通告(2024年第31号)》显示,在2023年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中,经海南省药品检验所等单位检验,产品标签标示为广州汉方化妆品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韩秀宫雪莲草本修护膜等37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其中,广州汉方化妆品制造有限公司提出样品真实性异议申请,经广东省药监局审查,被抽检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确为上述生产企业备案或生产。上述企业提供虚假信息、隐瞒真实情况的行为属于《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情节严重的情形,将依法从重从严处罚。
4.近期,国家药监局发布多期化妆品批准证明文件送达信息,共包括2747个受理号,涉及广州天然国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
行业观察
1.8月22日,北京日化协会公开《化妆品用植物原料品质管理指南》《北京市国产普通化妆品包装和标签设计指南》和《化妆品个性化需求方案设计和操作指南》三项团体标准,助力北京市化妆品行业合规与高质量发展。
2.8月15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2024年7月份,我国化妆品类消费品零售总额为245亿元,较去年同期下降6.1%;1至7月,我国化妆品类消费品零售总额为2410亿元,同比增长0.3%。
3.近期,有两个新原料完成备案。国家药监局化妆品新原料备案信息平台显示,8月13日,植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β-烟酰胺单核苷酸完成备案;8月23日,哈尔滨敷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乙酰姜黄酮完成备案。目前,上述原料相关技术要求均暂未公开。(记者殷芝整理)
(责任编辑:赵晓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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