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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药品检查机构“第六协作区”第二次工作会议在甘肃兰州召开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8月27日,省级药品检查机构“第六协作区”第二次工作会议在甘肃省兰州市召开。甘肃省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涛出席会议并讲话。陕西、宁夏、青海、新疆、甘肃五省(区)省级药品检查机构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图为陕西、宁夏、青海、新疆、甘肃五省(区)省级药品检查机构负责人共同签署《“第六协作区”省级药品检查机构2024-2025合作事项》。
会议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讨交流《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审核查验工作落实措施,推动《西北片区跨区域药品监管协同合作框架协议》落实落细。
会上,陕西、宁夏、青海、新疆、甘肃五省(区)省级药品检查机构负责人就进一步加强“第六协作区”成员单位合作、深化检查资源共赢共享、课题研究等方面开展深入交流研讨,达成一致意见,并共同签署《“第六协作区”省级药品检查机构2024—2025合作事项》。
会议指出,自国家药监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设立省级药品检查机构协作区一年以来,“第六协作区”在药品检查区域联动、队伍建设、质量管理体系建设等合作方面成果丰硕、成效显著,为区域内药品监管和行政许可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西北地区生物医药产业基础相对薄弱,药品审核查验工作存在一定的短板弱项,深化区域协作交流是打破行政边界和区域壁垒、推进检查资源互补共享、共同提升检查工作质效的重要推手。
会议强调,“第六协作区”成员单位要扩大检查合作、信息共享、结果互认空间,相互取长补短,围绕检查员审评员互派、联合开展课题研究、检查审评统一尺度、培训资源共享、质量体系共建等方面,进一步加强沟通交流,强化区域联动,为构建全国统一的药品检查质量体系贡献区域力量,逐步推动形成全国药品检查工作“一盘棋”。
会议期间,参会人员赴兰州科近泰基新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甘肃普安康药业有限公司,现场调研碳离子治疗系统生产和特药生产等情况。(丁怡媛 韩耀强)
(责任编辑:常靖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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