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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信息化工作系列谈 | 药品监管信息化须坚持系统思维

  • 作者:叶贤圣
  • 来源:中国医药报
  • 2024-09-19

  世界的普遍联系是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观点之一。系统思维又以此观点为理论基础,注重把握事物之间的相互关系,从系统整体出发认识、分析和解决问题。以此为观照,坚持系统思维推进药品监管信息化,就必须注重各行政区划之间的联系,坚持全国一盘棋,建立统一的技术标准、统一的平台架构、统一的监管规则,打造全面而不片面、系统而不零散、联系而不孤立的顺畅网络体系,为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的新发展格局筑牢药品监管信息化基石。


  以系统思维推进药品监管信息化,是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客观需求。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推动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市场监管公平统一、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这一要求为我们系统推进药品监管信息化提供了根本遵循。从监管层面来讲,以系统思维推进药品监管信息化,有利于构建跨区域协同监管机制,打破监管地域壁垒,有效弥合因条块分割导致的监管断层,破解因利益分化导致的地方保护主义樊篱,助力疏解国内大循环中的堵点,构建平稳有序的医药经济全国统一大市场。从助企惠民层面来讲,系统思维下的药品监管信息化,能够实现信息技术革新与治理理念同步提升“双丰收”,形成资源优化配置与监管秩序重塑的“双赢”格局,有利于更好优化营商环境,增强其创新发展实力、合规经营动力、安全保障能力,以经营主体的高活跃度助力高质量医药市场的成长。


  以系统思维推进药品监管信息化,是构筑全国统一药品监管信息平台的重要策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坚持系统观念,处理好经济和社会、政府和市场、效率和公平、活力和秩序、发展和安全等重大关系,增强改革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这一原则为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提供重要遵循。从建设层面来说,以系统思维推进药品监管信息化,能实现对软硬件资源的全局性规划与统一调配,确保精准对接现实需求,避免盲目投资与重复建设,减少不必要的浪费,有效节省建设成本,为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从监管层面来讲,以系统思维推进药品监管信息化,能实现监管标准统一,有利于打破“信息孤岛”,促进监管信息的公开透明,提升监管权威性和有效性。从方法论角度来讲,以系统思维推进药品监管信息化,有利于实现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的统一。推进药品监管信息化,既要从全局上系统谋划,统筹兼顾,实现“全国一盘棋,上下一张网”的战略构想;又要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找准突破点,把握关键环节,实现以个别带一般,以信息化建设的局部突破促进系统整体联动发展。


  以系统思维推进药品监管信息化,是利用人机协同更好护佑民生的有效举措。药品监管信息化以其高效、智能的特性,对审评审批、执法检查、网售监测等工作起到辅助作用,可以大大提升药品监管效能。然而,药品监管信息化是手段而不是目的,是服务目标的工具而不是目标本身,信息化的价值在于技术赋能而非完全取代人的作用。信息化平台的设计要注重体现“人机协同”或“人与系统协同”,监管人员在系统中的作用非但不能被削弱,反而更应强化。以系统思维推进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要树立“人在回路中”的信息化建设理念,既通过技术赋能增强监管能力,又通过人的监控及时干预系统异常,切实以系统化思维强化人机联系,并着重突出人的补位作用,让系统因“人在回路中”而富有人文温度,全力打造一个既智能高效又充满人文关怀,既“无事不添烦扰”又“有事随叫随到”的药品监管信息化系统,让信息技术、人文关怀在并行不悖、相得益彰中不断提升百姓用药的幸福指数。


  “大鹏之动,非一羽之轻也;骐骥之速,非一足之力也。”各级、各地监管部门必须秉持系统思维,增强协同意识、协调能力、协作水平,以“功成不必在我”的崇高境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共聚平台抓协同,一张蓝图绘到底,切实以各地、各节点卓有成效的创新联动,共同推动全国统一药品监管信息化平台又好又快发展。(叶贤圣)


(责任编辑:常靖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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