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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发布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随货同行单据样稿(试行)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近日,河北省药监局组织编制并发布了《随货同行单(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和《随货同行单(专门提供医疗器械运输贮存服务的企业)》样稿(以下简称样稿),供企业在经营和运输贮存活动中使用。
样稿设计了储运条件、冷链运输记录和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码(UDI)等栏目。针对需冷藏冷冻管理的医疗器械,样稿通过储运条件及冷链运输记录栏目,记录其出库运输及收货等关键环节的温度数据、运输条件、交接时间等重要信息,加强冷链运输医疗器械全过程的信息可追溯性。同时通过UDI栏目,以实现医疗器械精准识别、全程追溯以及供应链协同管理,进一步提升医疗器械管理信息化水平。
鉴于部分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存在委托第三方物流(专门提供医疗器械运输贮存服务的企业)进行运输贮存的业务模式,样稿特别设置了针对第三方物流的专项单据,以满足其同步填报随货信息的需求。
此外,样稿还设计了单据二维码模块。企业可将随货同行单据上的全部数据录入生成二维码,提高信息处理效率。
据悉,样稿目前处在试运行阶段。河北省内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可在经营活动中直接采用样稿,同时也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结合样稿内容,对本企业(单位)随货同行单据进行适宜性修订。(常锐博)
(责任编辑:宋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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