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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全国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系列评论|全力保障药品高水平安全
保障药品高水平安全,是药品监管工作的一项基本任务。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统筹做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药品高水平安全,既是顺应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确保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实际举措。刚刚结束的全国药品监管工作会议,将保障药品高水平安全作为2025年药品监管工作重点任务之一。全力保障药品高水平发展成为当前药品安全监管的主旋律,也是当前和今后长时期全国药监工作的重中之重。
全力保障药品高水平安全,必须深入学习领悟高质量发展理念,增强保障药品高水平安全的责任和使命。发展,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因此,全力保障药品高水平安全,必须认真学习领悟高质量发展理念,用新发展理念引领药监事业。要处理好监管与发展、监管与安全、发展与安全的关系。坚信没有发展,何来监管、何处监管;坚信没有安全,何来市场、何来民生。只有发展,才能解决监管事业和医药前进中的各种问题。只有科学监管、务实监管、精准监管,才能实现药品高水平安全。学习领悟高质量发展理念,最根本的是要树立高标准意识,没有高标准要求,就没有高水平安全。高质量发展理念引领下的保障药品高水平安全标准,区别于以往任何时候的药品安全标准。只有前行,没有退路。药品监管领域,必须破釜沉舟,勇往直前。
全力保障药品高水平安全,必须提高站位、全面统筹,改革创新药监体制机制,从根本上、源头上着力使劲。药品,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要站在一个民族兴衰成败的高度、赋能全面发展的角度、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深度上看待和处理全力保障药品高水平安全问题。要坚持加强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全面强化药监系统各级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和促进药品安全监管业务工作。要深刻把握中央改革部署要求,积极推动药品高水平安全和药监事业、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良性互动。要全面深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改革。改革要坚持因地制宜、因势利导,不搞一刀切,让改革成果有效服务于本地区、本部门的发展要求。要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和制度,让基层药品监管工作变得更加便捷、更加快捷、更加有效。切实把中央的改革部署转化为推进药监事业和医药产业腾飞的强大力量。
全力保障药品高水平安全,必须系统推进药品监管责任体系落实,实现全员参与、全程落地、全线问效。积极推动各级党委政府把药品安全纳入当地经济社会规划统筹推进,定期评估和分析本地区药品安全状况,形成常讲常议、常研常判的良好氛围。积极推动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落实,建立和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问责”的责任体系和落实保障机制,确保职责明确、责任清晰、见人见事。持续完善药品安全风险会商、协作机制,提升检查效能,密切关注、有力化解系统性、区域性、频发性安全风险。加大以医院、药店、学校等窗口效应明显的特殊场所为重点的药品科普宣传力度,广泛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到安全用药、合理用药的宣传、监督队伍里来。积极推进综合监管和联合检查、联合执法,加快推进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和能力建设。抓好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品种安全监管,紧盯委托生产、网络销售等风险高发区,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筑牢药品高水平安全底线。
全力保障药品高水平安全,必须大力推进药品监管法治化进程,让依法治药、依法维权深入人心,形成自觉。依法治药是药品监管部门一以贯之的目标和方向。要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积极营造依法执法、执法守法、违法严究、消费维权的良好法治氛围。要不断完善符合时代要求、顺应执法需求的法律法规体系,让各项有关药品法规条文紧跟保障药品高水平安全服务,努力促进法规建设走在风险前面。要以认真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凸显药品执法成效。要按照“最严谨的标准”要求,提升产品质量;要按照“最严格的监管”要求,强化监管执法;要按照“最严厉的处罚”要求,推动执纪执法;要按照“最严肃的问责”要求,处理失职失责。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依法处罚、过罚相当,全力保障药品高水平安全。(本报特约评论员)
(责任编辑:常靖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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