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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出台新规支持化妆品原料创新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蒋红瑜) 2月6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发布支持化妆品原料创新若干规定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推出优化新原料注册备案分类技术要求、推进新原料与关联产品同步申报等若干措施,进一步鼓励化妆品原料创新,构建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原料协同创新体系,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告》明确,根据原料特性、功能、预期用途和创新特点,优化技术要求,加强对企业新原料界定及分类研究的技术指导。对国内外首次使用的新原料、已有充分安全使用历史的新原料、已使用原料改进创新的新原料提出了不同的技术要求和评价标准,如对国内外首次使用的新原料,结合实际风险程度优化新原料安全评价相关要求,在企业科学开展安全评估的基础上,减免部分毒理学和长期人体试用安全试验相关要求。
《公告》提出,要加强新原料和化妆品相关研究关联,提高新原料和化妆品审评审批效率,加速推进使用新原料的产品上市。对申请注册的化妆品新原料,鼓励同时提出使用该新原料特殊化妆品的注册申请;备案的化妆品新原料用于特殊化妆品的,可以在进行新原料备案的同时提出特殊化妆品注册申请。
《公告》指出,对符合一定条件的拟在我国率先上市使用、运用现代科学技术结合我国传统优势项目和特色植物资源研发等新原料,实施提前介入、全程指导,提升新原料研发质量和应用的速度;对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注册新原料,以及使用上述新原料的特殊化妆品,设置专门审评通道,优先审评,加速新原料和产品上市。
在加强对新原料技术指导和沟通交流方面,《公告》提出多项举措。其中提出,为更好地指导企业规范开展注册备案工作,加强国家化妆品审评部门与各省级药监部门的技术交流和联动配合,选择具备一定条件和能力的省级药监部门,充分发挥其在前置咨询、沟通交流、跟踪指导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公告》还进一步明确了新原料安全监测期管理,原料标准制修订、基础研究、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内容,夯实原料创新的基础。
(责任编辑:宋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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