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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列谈丨深化监管改革激发产业活力奋力谱写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关于深化化妆品监管改革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是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化妆品监管现代化和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性、纲领性文件,其提出的系统化顶层设计、全方位改革布局、全链条创新支持,必将为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作为化妆品产业大省,江苏省药监局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必须深刻领会《意见》精神实质,紧密结合全省实际,创造性地抓好贯彻落实,切实将政策红利转化为发展实效。
深刻认识《意见》出台的重大意义 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系统擘画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化妆品监管改革和产业发展的宏伟蓝图。其出台具有三重深远意义。
一是统筹发展和安全的实践要求。《意见》将“坚持科学化、法治化、国际化、现代化的监管发展道路”作为主线,要求统筹发展与安全、活力与秩序、质量与效率、监管与服务,体现了对化妆品产业发展规律和监管规律的深刻把握,为在更高水平上保障消费者权益和促进产业创新指明了方向。
二是破解发展难题的关键举措。面对人民群众对高品质化妆品日益增长的需求和产业创新发展中存在的瓶颈、监管效能提升中遇到的问题等,《意见》坚持问题导向,提出了一系列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改革举措,旨在打通堵点、消除痛点,为产业注入新动能。
三是提升国际竞争力的战略路径。《意见》设定了2030年和2035年两个阶段性目标,提出加快推进我国从“制妆大国”向“制妆强国”跨越,并通过深化国际接轨、鼓励中国首发、培育民族品牌等具体措施,展现了提升产业全球竞争力的信心决心。
准确把握《意见》的核心内容与创新亮点 抓住改革发展的关键环节
《意见》内容全面,重点突出,亮点纷呈,主要体现在“四个新”:
一是支持产业创新推出新举措。《意见》将创新支持置于首位,直击产业关切。畅通新功效注册渠道(如即报即审、前置咨询)、鼓励新品中国首发(豁免部分上市证明)、促进银发经济、创新标签管理(推行电子标签)、探索个性化服务(允许现场简易调配)等支持举措,将极大激发企业研发热情,进一步丰富高质量化妆品供给,满足多元化、个性化消费需求。特别是支持省级药品监管部门争取产业扶持政策,为我们因地制宜推动地方产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抓手。
二是提升注册备案效能实现新突破。《意见》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支持原料技术创新(完善新原料管理、建立协同机制)、优化注册备案资料(允许共用安全性资料、使用原技术资料、原料安全信息存档备查)、提高技术审评质效(联合审评、缩短时限、分类管理)、优化安全评估和功效宣称管理(赋予企业更多自主选择权)等“放管服”改革措施,将显著提升审评审批效率,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让企业有更多精力专注于产品研发和质量提升。
三是完善生产经营监管构建新机制。《意见》强调智慧监管和风险防控。推动分级分类监管(依据风险等级配置资源)、优化生产质量管理(提升体系效能、探索外设仓库和智能化生产管理)、强化网络经营监管(“以网管网”、压实平台责任)、加强不良反应监测与评价(数据共享、落实主体责任)、开展注册备案延伸监管(核查数据真实性)等工作机制,构建了覆盖全链条、风险差异化的监管网络,将有助于进一步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与监管责任,提升监管精准性和有效性,提高药品监管效能,守牢质量安全底线。
四是强化技术支撑和国际接轨推动新跃升。《意见》注重夯实监管基础,提升国际影响力。加强队伍和能力建设、完善标准体系(加快国标建设、填补空白)、深化监管科学研究(布局科研攻关)、加强信息化建设(全流程数字化、智慧监管),为监管工作提供了坚实保障。深化国际交流合作、提升标准国际化水平、加快推进动物试验减免、优化准用原料管理机制,展现了积极参与全球治理、对接国际高标准的态度,将为国内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创造有利条件。江苏作为对外开放前沿,在长三角一体化中天然承载着接轨国际的使命,将加快推动化妆品产业从“引进来”向“走出去”转型跃升。
全力推动《意见》在江苏落地生根 开创化妆品监管与产业发展新局面
江苏省药监局将把学习贯彻《意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是加强学习宣传,凝聚改革共识。迅速组织全系统监管人员深入学习《意见》精神,准确把握其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同时,面向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行业协会广泛宣传解读,讲清政策红利,引导企业顺应改革趋势,规范、创新发展,主动做大做强。
二是聚焦重点任务,力求突破见效。围绕《意见》提出的各项改革举措,找准着力点和突破口。例如,在支持创新方面,积极引导企业申报新功效、研发适合老年群体的产品;在提升效能方面,优化省级审评查验工作流程,配合国家药监局做好相关工作;在强化监管方面,加快推进智慧监管平台应用,加强对网络销售、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和风险监测。
三是强化协同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树立“前端发力、全程帮扶”理念,推动服务由“企业找上门”转为“药监送上门”,通过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营商环境,着力培育优质市场主体和本土品牌,推动江苏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同时,指导各级化妆品监管机构提升监管能力,构建上下联动、部门协同的监管工作格局。
四是锻造过硬队伍,提升履职能力。以《意见》为指导,进一步加强全省化妆品监管队伍的专业化、规范化建设,通过培训、实训等方式提升审评、检查、监测等核心能力,为履行好新形势下的监管职责提供坚强人才保障。(江苏省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 田丰)
(责任编辑:宋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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