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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启动化妆品企业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提升三年行动

  • 作者:蒋红瑜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 2026-08-17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蒋红瑜) 近日,辽宁省药监局发布《辽宁省化妆品企业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6-2028年)》(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了行动目标、工作任务、实施步骤以及相关工作要求。

  《方案》要求,到2028年底,力争企业关键岗位人员质量安全意识、履职能力、风险防控能力明显提升,企业体系文件完整性、规范性和体系运行效能提档升级,监管队伍专业化水平、服务能力、监管效能持续增强,基本形成企业负责、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公众参与、媒体监督、法治保障的社会共治格局。

  《方案》提出了助力企业质量体系提升、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升监管服务能力等3方面12项重点任务。为助力企业质量体系提升,《方案》明确,梳理企业质量体系运行中的共性问题,建立共性问题清单,明确解决措施和时间表;指导行业协会探索组建辽宁省化妆品行业专家委员会,为专项行动提供技术支撑;每年重点帮扶一批生产规模小、质量体系差、管理能力弱的在产中小微企业,帮助企业补齐质量体系短板;以需求为导向,依托省药检院和行业协会每年组织面向企业负责人、关键岗位人员的质量管理公益培训。

  针对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方案》指出,在充分研讨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监管实践,在同一集团内部共用实验室、企业外设仓库等方面形成具体执行意见;科学制定年度涉企检查计划,加大对企业质量体系运行效能的监管力度,紧盯原料采购、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放行等关键节点,监督企业持续合规生产;通过政策引导、标准引领、监管赋能等组合措施,支持企业产业转型升级,提升辽妆品牌影响力和区域竞争力;鼓励行业协会加强对化妆品企业的规范指引,搭建企业间、企业与监管部门间交流平台;支持省药检院研究制定化妆品原料验收指南等地方标准。

  在提升监管服务能力方面,《方案》强调,依托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智慧监管系统,进一步优化企业质量安全信用分级分类指标,制定辽宁省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生产企业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制度,根据企业风险等级评定结果,合理配置监管资源,实行差异化监管;结合产业发展的新需求、新挑战,研究梳理《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适用的共性问题,通过政策问答、培训宣贯、调研交流、典型案例分析等方式,进一步统一检查标准和尺度;推进辽宁省药监局智慧监管系统建设,整合化妆品备案、生产许可、监督检查等数据信息,深度挖掘数据价值,完善风险预警模型,探索运用人工智能等信息化手段开展风险趋势研判和辅助检查工作;持续加强省级化妆品检查员队伍建设,常态化开展跨部门、跨地区联合检查,促进检查员能力提升;保障生产监管人员每人每年不少于20学时的质量体系培训等。

  《方案》明确,辽宁省化妆品企业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提升三年行动分为三个阶段实施,按照全面启动、夯实根基,深入推进、示范引领,巩固提升、长效固化的原则分步推进。同时,辽宁省药监局成立辽宁省化妆品质量管理体系提升行动专项工作小组,整体谋划、统筹协调各项工作落实。


(责任编辑:宋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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