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肌苷注射剂说明书修订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记者 张一) 近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公告,根据药品不良反应评估结果,为进一步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对肌苷注射剂说明书内容进行统一修订,修订内容涉及“不良反应”“注意事项”“药物相互作用”等。
按照修订要求,肌苷注射剂说明书的“注意事项”应包括“本品静脉滴注有引起心脏骤停和过敏性休克死亡的报道,建议应用时缓慢滴注并严密观察生命指征变化及过敏反应”“上市后监测到本制剂可导致过敏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的严重病例报告,用药前应仔细询问患者用药史和过敏史,用药过程中注意观察,一旦出现皮疹、瘙痒、呼吸困难、血压下降等症状和体征,应当立即停药并及时治疗”等。
在“药物相互作用”项,修订要求明确了肌苷注射剂禁与乳清酸、氯霉素、硫酸阿托品、盐酸去甲肾上腺素、维生素B12、马来酸氯苯那敏、细胞色素C、盐酸万古霉素、盐酸四环素等注射液以及所有菌苗和疫苗配伍。盐酸多巴胺、止血敏和维生素C注射液应先稀释后再与肌苷注射剂混合。
修订要求指出,如原批准说明书的安全性内容较本修订要求内容更全面或更严格的,应当保留原批准内容。说明书其他内容如与上述修订要求不一致的,应当一并进行修订。
据了解,肌苷注射剂常用于白细胞/血小板减少症的改善,以及急慢性肝炎、肝硬化等多种肝脏疾病和心脏疾病的辅助治疗。本次修订包括肌苷注射液、注射用肌苷、肌苷氯化钠注射液、肌苷葡萄糖注射液、肌苷注射液(静注)、肌苷注射液(肌注)。公开信息显示,该类产品的批准文号超200个,上市许可持有人包括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青峰药业有限公司、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
(责任编辑:常靖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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