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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码”上美妆·行业观察】化妆品标签管理迈入数字化新阶段

  • 作者:郑仲 马小溪 李婧涵
  • 来源:中国医药报
  • 2026-09-10

化妆品标签是产品质量合规、功效宣称、安全信息公示的法定载体,是保障消费者知情权、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落实市场监管责任的重要抓手。传统纸质标签存在信息承载有限、更新迭代滞后、监管溯源困难、包装成本偏高等痛点,已难以适配化妆品产业数字化转型、智慧监管升级以及消费服务提质的发展需求。


为破解监管堵点、释放产业发展活力、优化消费服务体验,2025年10月,国家药监局统筹部署化妆品电子标签试点工作,推动构建“国家统筹、地方落地、合规可控、便民利企”的数字化标签管理体系,标志着我国化妆品标签管理迈入数字化新阶段。


纸质标签存在局限


传统纸质标签的固有局限,是监管模式革新的内在动因。


首先,纸质标签在物理空间、信息承载和全生命周期管理上存在一定局限性。依据《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化妆品标签需要标注产品中文名称、特殊化妆品注册证书编号、产品执行的标准编号、全成分、使用期限、使用方法、必要的安全警示用语等信息。然而,唇膏、眼影、唇釉等小规格化妆品(≤15g/15ml),包装空间有限,纸质标签字体常被压缩得极小,给消费者带来了不便。另外,企业在更新产品配方、变更注册人或备案人时,需要批量报废既有包装,造成大量耗材浪费,并增加了合规成本;进口化妆品需要在口岸人工加贴中文纸质标签,既拉长了通关周期,也增加了口岸仓储成本。


其次,产业数字化与消费习惯的变迁为制度创新提供了“拉力”。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统计数据显示,2025年我国化妆品行业全渠道交易额达11042.45亿元,市场规模突破1.1万亿元,同比增长2.83%,其中线上渠道交易占比达到65.36%。线上渠道已成为化妆品消费的重要阵地,扫码溯源、数字公示等方式逐渐为消费者所熟悉。与此同时,“标签字号太小”“进口贴标易脱落”等消费者反馈屡见不鲜。纸质标签模式已难以满足绿色低碳、智慧监管、适老化消费等需求,化妆品标签监管创新的条件日趋成熟。


第三,现有法规文件为监管创新提供了支撑。《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明确,标签应当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但未限定标签仅能采用纸质载体。这为电子标签纳入法定标签体系预留了制度空间。


2025年10月,国家药监局印发《关于开展化妆品电子标签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自2026年2月1日起,在北京、上海、浙江等6省(市)试点通过电子标签方式标注化妆品中文标签,并配套发布《化妆品电子标签试点工作要求》《化妆品电子标签数据集》《化妆品电子标签二维码技术规范》三份技术文件,为试点工作开展划定刚性合规边界。此次试点工作为期3年。海南离岛免税化妆品电子标签试点工作可按照《通知》要求执行。从政策指引到具体操作规范,电子标签的制度支撑渐次成型,实践探索也由此拉开序幕。


地方探索逐步铺开


目前,各试点省(市)的实践探索已逐渐铺开。6个试点省(市)已累计公布100余家试点企业,海南离岛免税化妆品电子标签试点已覆盖全省9家离岛免税经营主体。


从企业规模上看,试点名单中包含大量国内外知名美妆品牌。比如上海市浦东新区首批进口化妆品电子标签试点企业名单中包括香奈儿、宝洁、资生堂、路威酩轩等国际美妆品牌,广东省第一批化妆品电子标签试点企业名单中包含谷雨、丸美等国内美妆行业龙头企业。这些企业具备较高的市场认可度和品牌影响力,其率先入局与成功实践,将形成强大的标杆效应,为后续工作开展提供范本。


与此同时,试点配套监管举措也在跟进。今年1月29日,国家药监局信息中心发布《化妆品注册备案信息服务平台电子标签信息填报操作指南》,指导试点企业规范开展电子标签信息填报与资料提交工作,配套的化妆品注册备案信息服务平台电子标签相关功能也于今年2月1日上线。


各试点省(市)药监部门陆续发布试点工作通告,公布试点企业名单,其中浙江、广东等地药监部门已公布第二批试点企业名单,试点覆盖面持续扩大。上海市药监局与上海海关联合发布公告,开展进口化妆品电子标签试点探索;北京、山东等地建立年度总结制度,推动试点工作规范化运行。此外,部分地区还开展了电子标签柔性执法等探索。例如,浙江衢州建立电子标签柔性执法机制,实施“首次提醒、二次警示、三次从严”的分级管理,努力实现“试点运行-主动规范-复制推广”。


值得注意的是,电子标签并不是对纸质标签的全面替代,而是推动化妆品标签管理进入“电子标签+纸质标签”相结合的双轨并行阶段。《化妆品电子标签试点工作要求》提出,以电子标签方式标注产品中文标签的化妆品,除电子标签二维码外,应当在产品销售包装可视面使用规范汉字至少标注产品中文名称、特殊化妆品注册证书编号;注册人、备案人名称;净含量;使用期限等内容。


试点释放多维价值


化妆品电子标签试点工作为化妆品行业监管、消费与产业发展带来多维度、深层次变革。整体来看,试点实践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层面。


一是保障消费者知情权,落实适老化便民要求。电子标签支持文字放大、语音播报、多终端自适应展示,从根本上解决了小字号标签难以辨认的难题。消费者扫码后,可一键调取产品完整成分、风险警示、备案信息等内容,老年人、视力缺陷人群获取产品信息的门槛大幅降低。同时,企业可按需向消费者提供纸质标签复印件,兼顾了无智能手机群体的需求,有助于打通全人群信息获取渠道。


二是降低企业经营成本,践行绿色低碳发展要求。以上海海关的试点经验为例,海关申报时系统自动调取药监部门备案的电子数据,省去人工审核纸质标签样张环节,大幅缩短口岸通关审单时长。扫码页面信息与国家药监局备案数据实时同步,有效杜绝了虚假标签、成分瞒报、功效违规标注等常见问题,降低了货物扣货、整改退运风险。此外,企业纸质标签字数减少、尺寸减小,标签制作和粘贴的用时也随之减少;产品配方或信息变更时,仅需线上更新电子标签数据库,不需要报废库存包材,有助于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三是构建智慧监管新模式,提升监管效能。除了企业、消费者直接获益外,电子标签也为监管部门构建智慧监管新模式提供了有力抓手。电子标签实行“一物一码、数据联网、后台存证”,监管部门可在线核验标签数据,实现非现场抽查、线上比对、风险预警等,提升检查效能。海关、药监数据能够互通共享,口岸验核与属地监管形成闭环衔接,解决进口化妆品标签重复核查问题。在此基础上,电子标签还有助于构建覆盖全链条、联动全主体、贯通全周期的追溯体系,破解化妆品追溯难题。


四是推动产业高质量数字化转型。电子标签支持线上动态更新,大幅缩短了化妆品上市前的准备周期,使企业能更快响应市场变化和消费趋势,加速新品上市。同时,电子标签信息承载量远超传统纸质标签,可清晰展示产品成分、功效报告等内容,将传统的静态标签升级为品牌与消费者互动的“数字窗口”。电子标签还可与产品追溯、防伪防窜货、合规备案系统打通,有助于推动中小化妆品企业完善数字化合规体系,推动本土美妆产业标准化、数字化升级,对标国际数字标签监管趋势,提升国产化妆品国际竞争力。


随着试点工作持续深化、经验不断积累,化妆品电子标签有望在更大的范围内逐步推广,推动我国化妆品监管从传统人工监管向数字化、智能化、现代化全面转型,持续赋能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为消费者提供更透明、更安全、更优质的消费保障,助力我国化妆品行业规范化、品牌化、数字化升级发展。


(作者:天津市药监局 郑仲 马小溪 李婧涵)


(责任编辑:刘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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