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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

  • 作者:
  • 来源:内蒙古日报
  • 2019-02-19

  ——2019年1月26日在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自治区主席布小林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自治区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自治区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一、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我区发展进程中极不平凡的一年。在确定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央提名人选的选举地区时,习近平总书记选择了内蒙古自治区,并在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提出“三个扎实”重要要求,体现了党中央对民族地区、边疆地区的重视,体现了党中央加快推进欠发达地区发展、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心。


  一年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们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自治区党委工作部署,积极应对各种困难和挑战,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初步核算,地区生产总值增长5.3%,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9.1%,城乡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7.4%和9.7%。


  一年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坚持聚焦聚力、精准施策,全力打好三大攻坚战。严格规范政府举债行为,政府债务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停建、缓建、“瘦身”一批政府过度举债项目。积极化解政府隐性债务,制定完善方案,建立奖补机制,完成年度化债任务的137.2%。有序处置网络借贷、企业债券违约风险,整治非法金融活动。农村牧区高利贷存量大幅下降。


  深入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针对突出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强扶贫工作力量,加大深度贫困地区和特定贫困人口帮扶力度。各级财政投入扶贫资金147.9亿元,增长21.6%。启动京蒙扶贫协作三年行动,北京市在资金、项目、人才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预计,全年减贫23.5万人,10个国贫旗县、13个区贫旗县摘帽。


  加强污染防治,持续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问题整改,着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制定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全区空气质量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83.6%,细颗粒物(PM2.5)浓度下降3.1%。持续推进“一湖两海”综合治理,呼伦湖面积增加,岱海水位下降趋势减缓,乌梁素海流域修复工程列入国家第三批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项目。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化肥、农药使用量首次实现负增长,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乌海隆昌煤矿矿区环境综合整治列为联合国环境治理和可持续发展项目。


  推进重大生态修复工程,森林覆盖率达到22.1%。阿尔山被授予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称号,库布其沙漠亿利生态示范区被命名为全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对毁林毁草开垦、自然保护区内违法违规开发建设、草原旅游开发私搭乱建等问题进行了集中整治。完善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等制度。全面建立河湖长制。坚持应划尽划、应保尽保,编制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


  (二)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化解过剩产能,提前完成“十三五”钢铁、煤炭行业去产能任务,“僵尸企业”加快出清。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累计为市场主体减轻税费负担1000多亿元。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7.1%,资产负债率下降0.7个百分点。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煤炭、稀土转化率分别达到38.4%和80.6%。编制现代能源经济发展规划,支持举办内蒙古国际能源大会。金融、物流、信息等服务业加快发展,游客人数和旅游业收入连续10年两位数增长。


  发挥科技成果转化资金作用,促进科技与产业融合。设立区域股权科技创新板。专利申请和授权量分别增长40.4%和53.5%。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示范项目127个。高新技术制造业投资增长20%。


  加快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通辽至京沈高铁连接线建成通车,赤峰至京沈高铁连接线进入铺轨阶段。新增公路3200多公里,总里程突破20万公里,全区通一级或高速公路旗县(市、区)达到101个。建成“四好农村路”6800公里。新增民用机场2个。成立天骄航空公司,与中国商飞集团合作,采购国产支线客机,今年上半年正式运营。成立扎兰屯中国民航大学内蒙古飞行学院。


  (三)坚持农牧业农村牧区优先发展,乡村振兴战略实现良好开局。制定出台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意见和规划。建设高标准农田304万亩,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34万亩,农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4%。农牧业再获丰收,粮食产量达到3553万吨。农村牧区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基本完成。新型经营主体不断壮大,农企牧企紧密型利益联结比例达到50%。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开展“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


  实施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开展卫生厕所、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建设试点,建成各类卫生厕所4万多个。完成广播电视村村通向户户通升级,98%以上行政嘎查村通光纤宽带。


  (四)坚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项目审批时间、企业开办时间分别缩短为13个工作日和5个工作日。推行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改革,“准入不准营”问题得到逐步解决。首次开展盟市营商环境评价工作。针对政务服务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开展明查暗访,推动解决群众烦心事。全面实施煤炭资源市场化出让。推进电力输配电、多边交易、竞价上网等改革。持续深化国资国企、财税金融等领域改革。出台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设立企业纾困发展基金、流动性风险防控基金,帮助民营企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全面扩大开放,外贸进出口总额突破1000亿元,增长9.9%。我区始发的中欧班列增长1.4倍。创新同俄蒙合作机制,与蒙古国新建立5对友好城市。深化与日本、韩国以及港澳地区经贸合作。组织1700多家企业参加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支持举办首届阿尔山论坛。


  加强与国家部委、其他省区市、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中央企业的战略合作。召开第二届蒙商大会,蒙商的影响力持续扩大。


  (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全区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0.1%。城镇新增就业25.9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8%的较低水平,重点群体就业得到保障。提高了养老、医保、低保、特困人员、困难残疾人和边民补助标准。城镇职工、城乡居民政策内住院费用平均报销比例分别达到85%左右和75%左右,实现大病保险全覆盖。“光明行”公益活动荣获第十届中华慈善奖,累计帮助2万多名贫困白内障患者重见光明。完成棚户区住房改造14.2万套、农村牧区危房改造6.02万户,开工率100%。实施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78万农牧民受益。


  社会事业加快发展,提高学校生均经费标准,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4.5个百分点,102个旗县(市、区)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认定。信息化教学应用覆盖93%以上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大通铺”、旱厕、淋浴、供暖等问题基本得到解决。高等教育“双一流”建设稳步推进。资助贫困家庭大学生1.9万人。民族教育水平进一步提高。分级诊疗制度得到落实,三级医院全部参加医联体建设。97家旗县综合医院接入远程医疗网络。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苏尼特右旗乌兰牧骑队员回信精神,组织乌兰牧骑图片巡展、座谈会等系列活动,大力弘扬乌兰牧骑优良传统。全区文艺院团面向基层,服务群众,开展各类惠民演出近万场次。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基层文化站全部向社会免费开放。成功举办自治区第十四届运动会和第五届残疾人运动会。国家足球改革发展试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冬奥会奖牌实现零的突破。举办了内蒙古人民助力中国航天60周年图片巡展。


  党的宗教政策全面落实。统计调查、人民防空、地震气象、社会科学、档案史志、参事文史、外事侨务等工作得到加强,红十字、妇女儿童、老年人和残疾人事业取得新进步。


  加强社会治理。创新信访工作。强化食品药品风险全程管控,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社会大局保持和谐稳定。


  (六)坚持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努力提高政务服务水平。提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地方性法规议案27件,制定、修改和废止政府规章22部。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复率100%。修订完善自治区政府工作规则,严格重大事项、重要文件合法性审查,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和政府法律顾问等制度。认真落实国务院大督查提出的各项要求。完成自治区政府机构改革任务。


  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深入推进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和自治区配套办法,持之以恒整治“四风”。厉行勤俭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压缩10.1%。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围绕改革开放40周年、三大攻坚战等社会关切,自治区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110场。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扎实推进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固”的要求,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9个地区和单位获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开展鄂温克族自治旗、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编纂鄂伦春语、鄂温克语和达斡尔语常用词词典。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的成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区各族人民同心同德、奋力拼搏的结果。在此,我代表自治区人民政府,向全区各族人民,向所有关心支持内蒙古发展的同志们、朋友们,表示诚挚的感谢!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深刻体会到:只要始终坚持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各项工作认认真真按照党中央要求去做,我们就不会走弯路;只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一切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我们的工作就能得到人民群众的认可和支持;只要始终坚持从实际出发,不驰于空想,不骛于虚声,我们的发展思路、政策措施就会更加精准有效。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仍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是:产业转型升级任务艰巨,科技创新能力不强,新动能支撑不足,节能减排压力较大;民生方面还有不少短板,群众在就业、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方面有许多不满意的地方;一些地区财政运行困难;营商环境亟待改善,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尚未有效解决。政府工作还存在许多不足,履行脱贫攻坚责任不到位;行政效率有待提高;一些干部服务意识、法治意识和环境意识不强,新发展理念没有完全树立起来,思想观念还不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等等。我们要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力措施,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在党的领导下,改革开放已经走过40年的历程,内蒙古各项事业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发生了历史性变化。40年的实践启示我们,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一招,是决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一招。事业发展没有止境,深化改革没有穷期。我们要坚定不移将改革开放进行到底,不断激发发展的动力和活力。


  二、2019年主要工作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做好政府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深化市场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开放,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继续打好三大攻坚战,着力激发微观主体活力,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工作,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进一步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提振市场信心,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打下决定性基础,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今年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左右;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左右;城乡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7%左右和8%左右;城镇新增就业22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登记失业率分别控制在5.5%左右和4.5%以内;完成国家下达的年度节能减排任务目标。


  做好今年工作,我们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我区提出的“四个着力”“三个扎实”重要要求,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十届八次全会工作部署。形势越是复杂,越要听从党中央号令,越要保持战略定力。从长期大势认识当前形势,抓住主要矛盾,坚定必胜信心,凝心聚力办好自己的事情。要紧扣重要战略机遇期的新内涵,认真贯彻落实“巩固、增强、提升、畅通”方针,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国家大规模减税降费、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政策,因地制宜创造性开展工作。


  (一)持续打好三大攻坚战。巩固已有成果,针对突出问题,打好重点战役。


  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规范政府举债行为,新上项目严格进行债务风险评估,严格审批程序,坚持量力而行。积极争取中央限额内债务规模,为重点项目建设提供资金保障,也为防范化解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创造更好条件。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化解政府债务,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加大不良贷款处置力度,做好网络借贷、企业债券违约等风险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集资、农村牧区高利贷和恶意逃废债行为,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今年是实现脱贫攻坚目标的关键一年,我们必须一鼓作气,精准推进,确保减贫14万人以上,贫困嘎查村全部退出,20个国贫旗县全部摘帽。认真落实中央扶贫专项巡视反馈意见,聚焦深度贫困地区、特殊贫困群体,着力解决“两不愁、三保障”面临的突出问题。深入实施产业、就业、生态、教育、健康、社会保障等扶贫。落实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措施,用好扶贫产业基金,增强贫困地区、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和自我发展能力。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统筹衔接,防止脱贫人口返贫和产生新的贫困。深化京蒙扶贫协作。严格执行贫困退出标准和程序,让脱贫成果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守阵地、巩固成果,着力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淘汰不符合环保要求的燃煤锅炉,治理“散乱污”企业,实现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推进呼包鄂、乌海及周边地区、赤峰通辽等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不断改善区域空气质量。严格落实河湖长制,持续加强呼伦湖、乌梁素海、岱海等水生态综合治理。加快城镇、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高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和中水利用率。保护水源地,治理地下水超采。实施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防治重金属和农牧业面源污染。


  (二)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准确把握制造业发展方向,推进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


  增强制造业技术创新能力。增加全社会科技投入,聚焦自治区产业发展需求,构建开放、协同、高效的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健全需求为导向、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一体化创新机制,支持中小企业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创建呼包鄂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推动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培养和引进科技领军人才,激发科研人员的创新活力。


  运用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加快煤炭、化工、冶金等优势产业改造升级,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和产品附加值。紧跟世界能源技术革命新趋势,提高化石能源的综合利用效率,有序发展新能源,建设现代能源体系,深化能源国际合作,建设“内蒙古能源”品牌。创建国家现代能源经济示范区,创建鄂尔多斯国家现代能源经济示范城市。推进电力通道配套电源点建设。推动先进储能、智能电网、能源互联网等技术创新和应用,着力解决窝电、弃风、弃光等问题。


  发挥现有产业基础和人才优势,支持装备制造企业改造升级,加快新产品研发和新技术产业化应用,加强装备制造业配套能力建设,推动运输设备、工程机械、新能源汽车等产业高端化、智能化。深化军民融合,创建包头国家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


  推动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创建国家稀土新材料创新中心,建设自治区蒙药中药、生物医药、石墨(烯)新材料制造创新中心。发展数字经济,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推动产业向园区集中、要素向园区集聚,实现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共建共享。合理规划园区布局,解决园区主导产业不突出、规划面积大、入驻企业少等问题,提高投资强度,推进园区产业循环、资源节约、环境友好、集约发展。


  (三)增加有效供给扩大消费需求


  抓住国家建设强大国内市场的机遇,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扩大医疗、养老、育幼、文化、旅游、会展、物流等服务供给。发展电子商务,促进线上线下消费融合发展,开拓农村牧区消费市场。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扩大“内蒙古乳业”“内蒙古味道”“内蒙古影视”“内蒙古音乐”等品牌影响力,满足群众个性化、品质化、绿色化消费需求。推动文化、体育和旅游深度融合。抓住北京冬奥会和呼伦贝尔全国冬运会机遇,积极发展体育产业和冰雪产业,分享奥运经济。加快呼伦贝尔森林草原旅游列车项目和乌兰察布火山地质公园建设,推进乌兰浩特—阿尔山—海拉尔—满洲里旅游一体化。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收入,释放消费潜力。扎实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


  努力扩大有效投资。实施一批补短板、增后劲的重点项目,加强交通、水利、能源、生态环保、“三农三牧”、市政、防灾减灾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建设,提升信息网络、现代物流等基础设施支撑能力。加快集宁至大同高铁、包头至银川高铁、呼和浩特新机场等项目建设。加快鄂尔多斯航空学院、飞机维修中心等项目进度。


  健全项目推进机制,做好项目用地、市政配套、环评审批、资金落实等方面统筹,新上重大项目能耗指标实行单列。加强政银企对接,保障重点项目资金需求。放宽民间投资准入,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政府投资项目。企业新上项目或重大技术改造项目,适用招商引资政策。


  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优化城镇布局,支持特色小镇有序发展,积极打造智慧城市,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推进海绵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排水防涝、消防救援设施建设,提升人居环境质量。建立长效机制,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统筹自治区东、中、西部发展,推动呼包鄂及乌兰察布协同发展、东部盟市振兴发展、乌海及周边地区转型发展。科学规划、有序建设和林格尔新区。着力解决“断头路”问题,提高地区间道路通达水平。


  (四)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牧业农村牧区优先发展,加快推进农村牧区现代化。


  深化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完成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创建特色农畜产品优势区。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扩大高效节水灌溉面积,实施盐碱地改造,藏粮于地、藏粮于技。实施“粮改饲”,扩大青贮玉米、优质大豆和高产优质苜蓿种植面积。发展现代畜牧业,推动奶业振兴,壮大肉牛、肉羊产业,支持马产业发展,提高动物疫病防治能力。坚持质量兴农兴牧,发展现代种业,完善农畜产品标准体系和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增加优质绿色农畜产品供给。提升乌兰察布马铃薯、锡林郭勒羊、科尔沁牛、兴安大米、赤峰小米、天赋河套等农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的价值和影响力。支持巴彦淖尔创建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


  落实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着力解决厕所、垃圾、污水等问题,抓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不断改善村容村貌。继续实施农村牧区危房改造和饮水安全工程。继续抓好“四好农村路”建设。推进宽带网络向嘎查村延伸。完善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管护机制。


  巩固和完善农村牧区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牧区土地制度、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清理整治“大棚房”,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完善集体经济组织功能,发展家庭农牧场、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建设职业农牧民队伍,提高农牧业生产组织化程度,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健全农企牧企利益联结机制,让农牧民在产业化中得到更多的实惠。


  加快“引绰济辽”、黄河滞洪区、东台子水库等水利项目建设。充分利用黄河凌汛期丰富的水资源,变水患为水利。


  (五)深化重点领域改革


  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清理违反市场原则、妨碍生产要素流动、影响企业活力的政策规定,大幅压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企业开办、商标注册时间。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善信用监管,提升监管效能。全面深化市场监管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清理规范行政处罚事项。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和代办制。继续开展盟市营商环境评价。整合全区信息平台,打破信息壁垒,实现部门间、地区间信息资源共享。加快要素市场化改革,进一步完善煤炭等矿产资源市场化配置机制,扩大电力市场化交易规模。完成事业单位改革任务。


  加快国资国企改革,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实现从管企业向管资本转变。加快“僵尸企业”出清,剥离国有企业办学校、医院等社会职能,着力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


  深化财税、投融资体制改革。推进自治区以下分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坚持有保有压,增加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创新驱动、生态环保、民生改善等领域投入。取消低效无效支出,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完善金融服务体系,引进各类金融机构和专业服务机构,运用好信贷、债券、股权等融资工具,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能。推动企业上市,扩大直接融资。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支持内蒙古银行增资扩股。


  (六)推动全方位对外开放。加大向北开放力度,加快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深度融入“一带一路”,推动形成高水平开放新格局。


  发展泛口岸经济。发挥口岸和国际通道的辐射带动作用,以满洲里为枢纽,加快建设满洲里国家开发开放试验区,辐射自治区东部地区;以二连浩特、集宁为枢纽,加快建设二连浩特国家开发开放试验区,推动建设集宁物流中心,辐射自治区中部地区;以策克为枢纽,加快建设额济纳自治区开发开放试验区,辐射自治区西部地区,形成东中西各具特色、功能齐全、产业配套、服务完善的综合性经济区域。充分发挥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赤峰等综合保税区、保税物流中心、内陆港的对外贸易载体平台作用,拓展对外开放新空间。提升甘其毛都、满都拉等口岸开放水平,支持建设泛口岸经济区(带)和国际产业合作园,把通道经济变为落地经济。


  组织参加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和北京世界园艺博览会。办好中蒙博览会、阿尔山论坛、内蒙古国际能源大会、中国·包头稀土产业论坛,提高我区会展品牌影响力。建设东北亚语言资源数字化平台。


  加强与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等国家战略的对接,深化与其他省区市、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中央企业的合作。


  (七)发展壮大民营经济。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坚决破除民营企业发展障碍,激发民营经济发展动力和活力。


  着力消除民营企业在准入许可、经营运行、招投标等方面的不公平待遇。切实降低民营企业用能、用地、物流等要素成本,提振投资和发展信心。强化融资服务平台建设,着力破解民营企业信息不对称、信用不充分问题。发挥纾困发展基金、流动性风险防控基金作用,有效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专项治理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资金问题。


  畅通企业诉求渠道,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完善政策执行方式,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让各项政策真正落得下去,让民营企业真正有获得感。鼓励支持民营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家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八)深入推进绿色内蒙古建设。把生态保护建设放在更加突出位置,构筑国家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


  加强草原保护管理,严格落实基本草原保护制度,加大退化草原治理力度。依法严厉打击破坏草原、毁林开垦等行为。全面落实天然林保护责任,建立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体系,维护天然林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完整性。加大大兴安岭北部原始林区保护力度。制定自治区湿地公园管理办法,有效保护和修复各类湿地。


  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实施“三北”防护林、京津风沙源治理、退耕还林、退牧还草等生态修复工程。建设沿黄生态廊道。治理浑善达克、乌珠穆沁、科尔沁等沙地,支持发展沙产业。


  推进自然保护区内工矿企业退出、矿山环境治理,推进绿色矿山、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建设,支持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完善自治区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建立绿色发展差异化考核与奖补机制。


  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实现一条红线管控重要生态空间。开展区域空间环境承载和适应性评价工作。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全面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九)深入推进文明内蒙古建设


  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发展各方面,转化为人们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广泛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加强青少年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引导广大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创建文明家庭,弘扬新风正气,不断提高社会文明程度。弘扬科学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营造崇尚英雄、学习英雄、捍卫英雄、关爱英雄的浓厚氛围。


  坚定文化自信,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继承革命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保护和传承草原文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创作更多精品力作。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高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覆盖面。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在新时代更好地发扬乌兰牧骑精神,促进乌兰牧骑事业繁荣发展。实施“智慧广电”工程,提高农村牧区广播电视覆盖质量。建设内蒙古工业博物馆、呼伦贝尔历史博物馆。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做好辽上京等申遗工作,提升元上都遗址保护利用水平。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培育新型文化业态和文化消费模式,让人民群众享受高品质的文化生活。


  (十)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注重保基本兜底线,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的突出问题。


  实施就业优先政策,扎实做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村牧区富余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解决企业用工需求。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支持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更好发挥就业主渠道作用。


  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多渠道增加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覆盖面。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积极解决城镇学校大班额问题。发展“互联网+教育”,信息化教学应用覆盖全区所有中小学,促进边远地区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加快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发展。优先重点发展民族教育。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提高职业教育发展质量。统筹发展民办教育、特殊教育、继续教育。深入推进高校“双一流”建设,加快发展高水平本科教育,建设优势学科和专业。抓好师德师风建设。稳定农村牧区教师队伍。改善社会主义学院和老年大学办学条件。积极推进与国内外教育机构合作办学。


  做好社会保障工作,统筹社会救助资源,不断完善城乡低保、临时救助、抚恤优待等制度,保障好城镇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推进医养结合。强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自治区级统筹,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建立完善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发展公益和慈善事业。


  建设健康内蒙古。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加快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完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提高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水平。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做好重大疾病防控和地方病防治工作。加强健康教育和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扩大定点医疗机构覆盖面。实施蒙医药振兴计划。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建设远程医疗体系。完善全科医生制度。继续开展“光明行”社会公益活动和关爱青少年眼健康护眼行动。发展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做好足球改革发展试点工作。认真筹备第十四届全国冬季运动会。


  建设平安内蒙古。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学习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信访法治化建设,排查化解社会矛盾,切实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坚决守住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安全防线。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健全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体制机制,强化风险管控、预警预防和应急队伍建设,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和保障水平。


  加强全民普法教育,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发挥社工和志愿者等社会力量作用。维护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


  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全力支持军队改革发展和现代化建设,加强国防动员、国防教育、人民防空和双拥模范城建设。


  三、努力建设人民满意政府


  我们要始终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忠诚履职、勤勉尽责,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理论联系实际,准确把握中央要求我们做什么、不做什么和怎么做;经常审视我们的工作是否符合中央要求、存在哪些差距和不足,确保工作不偏离方向、政策得到有效落实。


  我们要始终把调查研究作为基本工作方法,坚持结论产生在调查研究之后,建立在科学论证基础之上。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虚心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了解群众在想什么、盼什么、最需要我们干什么。在学习和实践中找思路、想办法,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和解决问题能力。


  我们要始终坚持依法行政,把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建设法治政府。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自觉接受监察机关监督,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加强审计监督。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推进科学民主决策,制定公共政策,要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提高新闻发布质量。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高行政效能,营造便捷高效、公平竞争、稳定透明的营商环境。各级政府要言必信、行必果,提高公信力和执行力,在诚信社会建设中作出表率。


  我们要敢于担当,主动作为,面对复杂形势和严峻挑战,树立底线思维,增强斗争精神,勇于坚持正确的,修正错误的,提高风险化解能力。面对困难和问题,不退缩,不懈怠,善于化危为机,在应对危机的过程中创造机遇。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格规范各种检查和评比,纠正凡事留痕的做法,让各级干部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研究工作、推动落实。


  我们要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和自治区配套办法。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控“三公”经费预算,除重点和刚性支出外,其他一般性支出按10%压减。建立基层政府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预算审查机制。保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作风,从身边点滴事情做起,带头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政府工作人员要严于律己,干干净净为人民做事,不辜负人民公仆的称号。


  各位代表!


  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我们要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扎实推进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固”的殷切期望,自觉担负起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的更大责任,建设好新时代模范自治区。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深入推进兴边富民行动,加快牧业旗、边境旗市、“三少民族”自治旗、民族乡等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发展。做好城市民族工作。践行守望相助理念,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守卫祖国边疆,共同创造美好生活。


  各位代表!


  党中央始终对内蒙古的发展寄予厚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内蒙古是我国最早成立民族自治区的地方,是党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最早付诸实施的地方,地处祖国北疆,战略地位十分重要。内蒙古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做好了,在全国、在国际上都有积极意义。


  今年是我们伟大的人民共和国70华诞。经过70年的艰苦奋斗,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伴随着共和国成长的脚步,内蒙古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明年,我们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


  各位代表!


  绿色是我们最大的财富,红色是我们深厚的基因,美丽内蒙古是我们共同的梦想。只要我们一起拼搏,一起奋斗,一起为内蒙古做加法,我们的梦想就一定会实现。美丽内蒙古,必定是天蓝水清地绿、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内蒙古;必定是各民族团结和睦、边疆稳固安宁的内蒙古;必定是人人享有优质公共服务和公平发展机会的内蒙古。


  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锐意创新,埋头苦干,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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