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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1批次矿泉水不合格 生产企业被罚款2万元

  • 作者:冯欢欢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 2020-04-24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冯欢欢) 近日,河南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结果的通告》称,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春节食品专项抽检情况的通告》(〔2020〕3号),涉及该省1批次不合格食品,即河南省漯河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郑州顶真食品有限公司授权河南思源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天然矿泉水,界限指标—偏硅酸和界限指标—锶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经河南省市场监管局调查,该批次不合格天然矿泉水(商标:顶真)是郑州顶真食品有限公司委托河南思源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生产日期2019-07-03,规格型号580ml/瓶,共计生产110箱(每箱24瓶)。河南思源饮品有限公司召回15箱,根据相关规定,鄢陵县市场监管局对该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金额630元、罚款20000元行政处罚的决定。


  在经营环节调查发现,漯河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共销售该批次不合格天然矿泉水15瓶,其中12瓶为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检院抽检所买,3瓶销售给超市客户,货值金额54元。经漯河市市场监管局调查后,依法对该公司作出免予处罚决定。


  经原因排查分析,造成该批次天然矿泉水不合格的原因是生产过程把控不到位,存放纯水的储水罐阀门未关严,导致纯水串流到矿泉水储存罐中。目前,河南思源饮品有限公司已作出整改,鄢陵县市场监管局已通过对该企业的复查验收。


(责任编辑:张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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