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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台|广东省药监局发布化妆品抽检通告 康采儿童用品菌落总数超标1119倍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庞雪 实习记者王哲涵) 11月23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化妆品抽样检验信息的通告(2020年第9期)》(以下简称《通告》)。《通告》显示,本期共涉全省332批次化妆品,经检验,合格样品319批次,不合格样品13批次。其中,标示委托方为广州市康采医疗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康采),受委托方为广州美淳化妆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美淳)的1批次好脸面宝宝E霜被检出菌落总数超标千余倍。
宝宝E霜菌落总数超标1119倍
《通告》显示,经广东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委托方为广州康采,受委托方为广州美淳的1批次好脸面宝宝E霜(批号/生产日期/限用日期:KGAP0902)不合格,菌落总数为5.6×105CFU/g,超标1119倍。
根据《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的判定依据及限值规定,儿童化妆品的微生物指标菌落总数限值应该≤500(CFU/g或CFU/ml),其他化妆品(除眼部化妆品、口唇化妆品外)菌落总数限值应该≤1000(CFU/g或CFU/ml)。
公开资料显示,广州康采于1999年创立,前身为广州军区中西医结合研究所,专为广州军区野战军研究皮肤病外用制剂,其官网显示主要开发高科技医疗保健品和功能性化妆品等外用医疗产品。
为了解不合格化妆品实际情况,记者致电委托方广州康采,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并不认可广东省药监局发布的此期《通告》内容,并已申请行政复议。至于记者所问及的产品召回,对方表示:“我们的产品没有问题,为什么要召回?”
记者登录中国健康传媒集团食品药品舆情监测系统查询发现,这不是广州康采第一次被曝化妆品不合格。在今年8月21日,广东省药监局官网发布的《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化妆品抽样检验信息的通告(2020年第6期)》称,标示委托方为广州康采,受委托方为广州美淳的1批次好脸面清痘霜配爽肤控油洗面奶豪华套装(批号/生产日期/限期使用日期:KGAP1202)、1批次艾莊艾庄粉刺液(批号/生产日期/限期使用日期:KGAI0602)不合格,菌落总数分别为7.8×105CFU/g和8.9×105CFU/g,分别超标779倍和889倍。
为了解受委托企业具体情况,记者多次致电广州美淳,但电话均未接通。
另涉12批次化妆品不合格
除上述1批次不合格产品外,《通告》中另外12批次不合格产品分别是:标示生产企业为广州嘉灜化妆品有限公司的1批次嘉瀛染发膏(褪色膏)不合格,检出批件及标签未标识的染发剂:间苯二酚、对苯二胺。
标示生产企业为广州市白云区小四郎化妆品厂的2批次小四郎染发膏(棕色)不合格(限用日期:2023.07.21、限用日期:2023.07.20),其中1批次检出批件及标签未标识的染发剂对氨基苯酚、4-氨基-2-羟基甲苯;另1批次批件与标签标识不一致,检出标签未标识的染发剂对苯二胺、间苯二酚,检出批件和标签未标识的染发剂苯基甲基吡唑啉酮0.591%(限值0.25%)。
标示生产企业为广州市新霸化妆品有限公司的1批次新派自然黑不合格,检出批件及标签未标识的染发剂:苯基甲基吡唑啉酮。
标示生产企业为广州市采洁化妆品有限公司的2批次采洁防晒霜不合格,均未检出批件及标签标识的防晒剂:4-甲基苄亚基樟脑、丁基甲氧基二苯甲酰基甲烷、奥克立林(以酸计)、甲氧基肉桂酸乙基己酯。
标示生产企业为广州博养堂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的1批次暖陽陽活力精华乳不合格,菌落总数为6200CFU/ml,超标5.2倍。
标示生产企业为珠海市康栢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1批次婳姿胶原蛋白肽蚕丝面膜不合格,检出地塞米松1.60mg/kg,而地塞米松为不得检出的物质。
标示生产企业为广州市柏亚化妆品有限公司的1批次卡丹·香巴®清新橙花&含羞草莹亮清爽沐浴露不合格,菌落总数为3.9×104CFU/g,超标38倍。
标示生产企业为台湾依祁美容有限公司,代理商为香港依祁美容护肤中心的1批次祁颜新®依祁美白透红2+1(A+B+C)不合格,检出倍他米松戊酸酯231ug/g,而倍他米松戊酸酯为不得检出的物质。
记者注意到,经核实《通告》中有2批次不合格化妆品标示生产企业不存在,江门市局已对被抽样单位进行查处。
另据《通告》,针对监督抽检中的不合格化妆品,广东省药监局已组织省内各相关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有关生产经营企业进行立案调查,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召回不合格产品,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数量和流向,并将相关信息通报产品流向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核查为假冒的化妆品要追查相关经营企业的进货渠道,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化妆品违法行为;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对企业违法违规问题要依法查处,并向社会公开。
(责任编辑:杨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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