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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市场监管局以“四个体系”建设为抓手 有序推动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 作者:
  • 来源:微信公众号“龙江药监”
  • 2022-08-12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绥化市委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要求,推进“四个体系”建设,努力形成聚焦发力、以上率下、整体联动、层层递进的长效机制,绥化市市场监管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以药品监管“四个体系”建设为抓手,推动辖区内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抓一体化领导责任体系建设,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力度。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监管人员全员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药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主管领导任组长,相关科(队)任成员,全力将辖区内专项整治行动落到实处。二是制定细化方案。制定并下发《2022年绥化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2022年“两品一械”监管工作要点》,分别针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领域重点突出问题,细化整治时间、推进措施、检查重点,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三是压紧压实责任。组织各县(市、区)切实落实好属地监管责任,结合本辖区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检查方案,根据检查对象风险等级,科学调配监管人员。


  抓全程化工作推进体系建设,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广度。结合工作实际,统筹开展药品安全监管,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抓细抓实。一是排查风险隐患。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组织协调作用,全面部署动员,市、县联动对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领域的重点企业、重点区域、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深入细致地进行排查治理,按照重点工作清单确定工作措施,列表式推进工作进展。二是强化案件查办。推进科队一体化联合执法,把案件查办作为今年重中之重,强化行刑衔接,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形成强大震慑。组织召开案件线索研讨会,对辖区内庆安、安达、北林、海伦等县(市)发现的重大疑难案件线索进行讨论并给出合理化建议,推进大要案办理。截至目前,全市共查处药品违法案件58起,罚没款43.87万元,向其他市(地)药监部门发协查函3份,配合公安机关出具假药认定函1份。三是畅通举报渠道。及时快速受理投诉举报事项,第一时间转交属地监管部门妥善处置,并跟踪后续处置情况,确保投诉举报问题妥善解决。共接涉药械化质量安全举报60起,已办结49起,在办11起,立案24起。


  抓科学化考核评价体系建设,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效度。建立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发挥考核评价“指挥棒”作用,以量化考核标准全面评价专项整治工作成效。一是量化考核标准。制定《2022年度“两品一械”监管工作考核办法》,将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和完成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评价,加大考评分值,做到科学化规范化考核。二是重视总结分析。绥化市市场监管局每季度对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客观分析,及时总结督促。三是采用激励政策。根据考核结果评选专项整治工作开展较好的县级市场监管局,在年度会议上进行表彰。


  抓精准化的督导问责体系建设,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深度。落实方案要求,适时开展督导检查,确保辖区全方位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一是强化信息沟通。每月跟进各县(市、区)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展及案件查办情况,发现案件线索及时与绥化市市场监管局沟通。二是强化督导检查。市市场监管局将组织一轮对辖区各县(市、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的督导检查、对重大违法行为查办工作开展督查督办,对于部署不到位或进展缓慢的,将进行责任约谈,以多种形式推进专项整治行动落实落细落地。三是强化跟踪指导。对于查有案件线索的单位,将全力支持,全程提供帮助。


  在下一步专项整治工作中,绥化市市场监管局将以建立健全“四个体系”为基点,以提升能力作风建设为目标,持续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药品安全环境。


(责任编辑:张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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