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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辅包关联审评审批制度对制剂研发的影响(上)

  • 作者: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
  • 来源:中国健康传媒集团-中国医药报
  • 2019-07-17

       随着中国药监部门正式加入国际人用药品注册技术协调会(ICH),我国的药品审评机制也在逐渐和国际接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简化药品审批程序,完善药品再注册制度”的意见精神,近年来,国家药品监管部门颁布了一系列政策法规,以推进审评审批制度改革,而其中对于原辅包审评审批的重大变化,也成了整个药品行业关注的热点。


  原辅包审评审批制度的变化


  长期以来,我国对原辅包采取单独注册审批制度,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该制度的弊端不断显现。原辅包的审评审批与药品的审评审批割裂开来,原辅包单独审批政策只关注原辅包自身的质量,而与制剂产品质量之间的关联较弱,缺乏对药品有效性、安全性及质量的综合评价。此前我国药用辅料的审评采用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和省级药品监管部门二级审评的管理模式,没有国家标准的新辅料由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审批,已有国家标准的辅料则由各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审批。然而在审批的尺度方面,存在一定的地域差异,致使国内辅料质量差异较大。另外,在单独注册审批制度下,药包材和药用辅料企业难免存在“一证在手,万事无忧”的情况,可能对于药用辅料和药包材的生产管理还停留在早期注册时的状态,容易引发质量问题。


  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国原辅包审评审批制度,对药用辅料和药包材进行规范科学的监管,提高国产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改善国内医药产业发展模式并增强国际竞争力,2016年,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先后发布了《关于药包材药用辅料与药品关联审评审批有关事项的公告》和《关于发布药包材药用辅料申报资料要求(试行)的通告》,我国药用原辅包的注册管理正式改革为关联审评审批管理模式。


  关联审评审批的影响


  2017年11月,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发布《关于调整原料药、药用辅料和药包材审评审批事项的公告》;2017年12月,又发布了《原料药、药用辅料及药包材与药品制剂共同审评审批管理办法》的征求意见稿,结合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明确建立了以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为责任主体的药品质量管理体系,以药品制剂质量为核心,原辅包为质量基础,原辅包与制剂共同审评审批的管理模式。


  上市许可持有人是制剂文号的所有者,目前,基本还是以制剂生产企业(或集团)为主。制剂企业对所选用的原辅包质量负责,与原辅包企业建立授权使用和监督的质量保障体系。原辅包企业和制剂企业(上市许可持有人)在新药审评审批时所涉及的因素有所不同(见表)。



  该制度将对药品有效性、安全性具有重要影响作用的药用辅料和包装材料与药品作为一个整体进行审评审批,使药品生产企业与辅料、包材供应商共同对药品质量负责,而药品生产企业作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需要更多承担药用辅料和药包材对制剂的质量责任,在药品整个生命周期中对制剂安全、有效性的所有环节更加关注。


  关联审评审批制度是以制剂产品的风险控制为关键控制因素,更加关注药用辅料和药包材对制剂的影响,根据相关联制剂的风险程度划分了不同的风险级别并相应地加以控制,可以有效保证相关联制剂的质量。关联审评审批制度对药用辅料和药包材供应商及制剂产品的研发均会产生深远的影响。


  从药物本质上看,原辅包是药物存在的基础,所以将原辅包纳入药物全生命周期管理,更科学更合理,使得药品质量从源头上得到有效控制,并集中到上市许可持有人这个责任主体,从而可以降低因质量问题造成的药品安全风险。这势必惠及广大患者。


  医药行业中,制剂企业的质量体系可能相对更完善,管理水平更高。关联审评审批制度使上市许可持有人承担原辅包企业不合规而造成的风险,使其肩负推进、监督、审计原辅包合规化的责任,也就是变相地通过制剂企业提升原辅包企业的质量体系水平,最终提高我国医药行业的整体水平。


  关联审评审批政策的颁布,势必对相关的原料药、药用辅料和药包材企业造成巨大的影响。原辅包行业的竞争将日趋激烈,其中又不乏机遇和挑战,如何提高研发实力、建立合理的质量体系、规范生产,从而脱颖而出,获得更大的市场,将成为每个相关企业不得不面对的问题。


  【摘编自: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原辅包关联审评审批制度对制剂研发的影响 [J].中国食品药品监管.2018.9(176):59-66】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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