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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机制 完善制度 “十二五”医改开局良好
【壮丽70年 致敬新医改】建立机制 完善制度 “十二五”医改开局良好
2012年,“十二五”医改规划开局大幕拉开。这一年,医改逐渐走向破除原有机制体制、触动既得利益分配格局的关键时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由创新机制转向巩固完善,公立医院改革由局部试点向全面推进布局。
“十二五”期间重点工作明确
在2012年1月5日召开的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时任卫生部部长陈竺表示,未来4年医改主要围绕八个关键问题攻坚克难:全面取消以药补医理顺补偿机制、全面推进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强化新农合风险保护机制合理设置管理体制、巩固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全面建立信息公开制度促进医疗机构良性竞争、创新工作方式全面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全面推进药品集中采购、创新人才培养和分配激励机制。同时,在加快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深化公立医院改革三方面进行重点突破。
一是加快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建设。要求继续巩固扩大基本医保覆盖面,重点做好农民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等人群的参保工作。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到2015年,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60元以上,三项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均达到75%左右。改革完善医保支付和医疗救助制度,积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二是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逐步扩大到村卫生室和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继续支持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培养15万名以上全科医生。三是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深化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破除“以药养医”机制。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规范诊疗行为,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
这三方面工作既是对“五项重点改革”的继承与发展,也是根据新形势、新要求进行的拓展和深化,充分体现了“十二五”期间承前启后、攻坚克难的阶段性特征及建立机制、完善制度的核心任务。三方面工作的核心是要实现“三个转变”:从打好基础向提升质量转变,从形成框架向制度建设转变,从试点探索向全面推进转变。
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加速
2012年,为贯彻落实 “十二五”医改规划,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油门”进一步加大。
一是加大探索力度,有计划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制定实施《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12年版)》,探索建立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增加政府补助及医院合理控费的科学补偿机制。2012年,国家选取311个试点县的公立医院作为国家级试点,中央财政补助每个试点县300万元,在全国吹响了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冲锋号”。截至2012年7月,全国19个省(区、市)的600多所县级医院启动了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探索。
二是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稳步推进。2012年,原卫生部对2010年国家确定的17个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开展现场调查,并在此基础上对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进行全面评估,为形成向全国推广的公立医院改革基本路子奠定了基础。2012年,深圳市取消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目录药品加成;北京市选择5家市属公立医院,分别在医药分开、法人治理运行机制、医保付费机制等方面进行改革试点;鞍山市公开选聘院长……触及公立医院核心改革的大幕徐徐拉开。
“四个基本”成效明显
通过4年努力,2012年初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医改和医改的“中国特色”。在指导思想上坚持了“三个基本”,即坚持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的基本理念;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坚持统筹协调、突出重点、循序渐进的基本路径。在实现路径上坚持了从基本入手、从基层改起、从基础做起。
在重点突破上,坚持把体制机制创新放在突出位置。在政策设计上,坚持从实际出发,认识和把握事物的规律。在组织实施上,坚持建立了强有力的领导体制和推进机制。在改革过程中,坚持把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放在首位,努力缩小不同区域、不同层次人群医疗卫生服务差距,让最贫穷、最困难的人群优先得到改革实惠。2012年,医改各项改革成果突出,“四个基本”成效明显。
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进一步健全,保障力度和水平进一步提高 2012年,新农合、城镇居民补助标准提高到280元,三项医保支出总额达到9000亿元。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的报销水平逐年提高,新农合报销比例超过75%,城镇居民医保报销水平达到70%。
基层医改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完善 新医改4年,中央财政投入1300多亿元,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硬件建设。2012年,有关部门积极协调解决儿童用药、短缺廉价药品供应问题,遴选一批基本药物定点生产试点品种。改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考核制度,全面推行绩效工资。进一步完善乡村医生养老政策,11个省份出台具体措施。积极推进设置规划、人员准入、执业管理、业务、财务和绩效考核等方面的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安排40%左右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由村卫生室承担。
建立起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服务体系 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提高到25元。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60%以上,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化管理人数分别达到6500万、1800万。将排查发现的所有重性精神病患者纳入管理范围。加强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工作。提高流动人口、农村留守儿童和老年人公共卫生服务可及性。加强健康促进与教育,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引导科学就医和安全合理用药。实施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做好传染病、慢性病、职业病、重性精神病、重大地方病等严重危害群众健康的疾病防治。完善专业公共卫生服务网络,继续支持农村院前急救体系和县级卫生监督机构建设。
基本药物长效补偿机制初步建立,启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年版)》制定工作 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后,全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基本药物价格平均下降30%。其中,2009~2011年中央财政投入补助资金120亿元,自2012年起从中央到地方,各级财政建立了稳定补偿机制,每年投入91亿元。根据“十二五”医改规划和2012年的工作安排,按照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每3年调整一次的要求,2012年初,原卫生部着手2012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制定工作。
(作者系中国医药教育协会医改专家)
(责任编辑:齐桂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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