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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举办药品生产企业规范化管理培训班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叶阳欢) 11月30日,在《疫苗管理法》和新修订《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两法”)即将实施之际,由吉林省医药中等职业学校和吉林省药品检验所联合主办、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化检查分局协办的药品生产企业规范化管理培训班在梅河口市医药健康特色产业园区举办,旨在进一步落实吉林省药监局“送法上门、服务到企、助推发展”活动,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保障药品安全。来自梅河口市10余家药品生产企业的企业负责人、质量受权人和质量负责人共计180余人参训。
图为吉林省药品生产企业规范化管理培训班现场。
培训班上,安徽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监督处副处长、国家GMP检查员蔡辉以《从检查角度谈药品生产企业规范化管理》为题,对药品生产企业检查的类型和方式、质量体系管理的要求及如何应对GMP检查等多方面进行认真细致的讲解。同时,结合新修订《药品管理法》中对药品生产的相关要求,强调虽取消GMP认证,但从事生产活动需符合GMP要求,强化对原料、辅料管理,建立药品出厂放行规程,细化标签、说明书的规定等。
吉林省药品检验所主任药师、国家GMP检查员于文静以《药品质量控制——实验室管理介绍》为题,结合个人实际工作经验,并通过大量的实际案例分析,对实验室的取样留样、物料与产品检验、委托检验、质量标准、试剂及试液的管理、实验室设备和分析仪器的管理等方面进行深入浅出的讲解。她指出,质量控制实验室管理作为质量管理体系的一部分,是确保所生产的药品适用于预定的用途、符合药品标准和所规定要求的重要因素之一。质量控制涵盖药品生产全过程,应遵循以贯彻预防为主与检验把关相结合的原则,必须对做什么、为什么做、怎么做、谁来做、何时做等问题作出规定。
图为吉林省现代学徒制药品生产流通企业工作人员培训班吉林大药房学员参观吉林省医药中等职业学校实训基地。
一整天的培训,与会者听得仔细、记得认真,纷纷表示感悟良多、受益匪浅。
通化谷红制药有限公司生产副总经理赵东梅认为,此次培训主题鲜明、内容贴近实战,对加强实验室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有了深刻的理解和认识,并增强了法律底线红线意识。
“这次培训正应企业之需,能解企业学法的燃眉之急。”吉林四环制药有限公司总经理王建辉表示,将严格按照新修订《药品管理法》的各项规定要求,把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在药品生产的每一个环节,不断建立健全药品全流程、全链条、全生命周期的质量控制体系,保证生产经营过程持续合规,生产出让人民放心的安全药、有效药,为推动全省药品生产产业的快速优质发展贡献力量。
与此同时,为加强药品生产流通企业工作人员专业化队伍能力建设,提升药品生产流通企业工作人员素质能力和专业技能,吉林省医药中等职业学校还于11月9~10日召开现代学徒制药品生产流通企业工作人员培训班,邀请行业资深专家就新修订《药品管理法》的概况及其新变化、新特点、新管理理念进行解读宣讲,并详细讲解《中药提取浓缩装备的发展与应用》和《零售药店质量管理与风险管控》。此次培训班共有来自校企合作企业吉林大药房、九台万德药业、长春银诺克药业的管理人员和生产一线技术骨干150多人参加。在交流互动环节,学员们积极发言,互相进行了经验交流,并希望多组织类似实用性强的专题培训,让大家得到专业指导,有助于在工作中理清思路,学以致用。
(责任编辑:郭厚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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