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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召开新修订《药品管理法》宣贯会
近日,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扬州检查分局召开新修订《药品管理法》宣贯会。辖区内34家药品生产批发企业、12家零售连锁总部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7家医疗机构及其制剂室负责人参加。
会议结合新修订《药品管理法》和近期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示部分企业存在或可能存在的药品抽验不合格、生产(配制)工艺与注册审批工艺不一致、检验能力不足等风险隐患,要求相关单位加强风险管控,进一步提升药品质量管理水平。会议还重点解读了新修订《药品管理法》中关于无证生产经营药品、生产销售使用假劣药品和未遵守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提醒管理者增强合法合规意识。
会议要求涉药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药品管理法》,排查风险、强化管理,确保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可及;加大投入、引进人才,开展产品研发创新,促进扬州市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袁飞)
(责任编辑:张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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