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 中国健康传媒集团主办
- 中央新闻网站
杭州所有零售药店暂停向市民销售治疗发热、咳嗽的药品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2月8日晚,鉴于目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杭州市医疗保障局根据杭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联合发布《关于暂停全市所有零售药店销售发烧咳嗽药品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加强对发热、咳嗽病人的管理。
《通知》要求,新冠肺炎期间,全市所有零售药店暂停向市民销售治疗发热、咳嗽的药品,有这些症状的市民应尽快到医院就诊。各零售药店不允许调配退热、止咳药品(包括西药、中成药),特别是含有下列成份的退热、止咳药:含麻黄碱成分、含乙酰氨基酚成分、含阿司匹林成分、含吲哚美辛成分、含舒林酸成分、含萘普生成分、含可待因成分、含右美沙芬成分、含喷托维林成分、含布洛芬成分。
杭州市卫建委建议,发烧又咳嗽的市民一定要带好口罩,做好防护到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一般咳嗽的患者可到社区医院经预检分诊后就诊。(康绍博)
(责任编辑:张可欣)
分享至
右键点击另存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