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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 作者:
  • 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 2020-07-21

  7月21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全文如下。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进一步规范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我们起草了《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www.moj.gov.cn、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展览路北露园1号,邮政编码:100037,并在信封上注明“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3.电子邮箱:hzpjgc@nmpa.gov.cn。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20日。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21日


  相关稿件:


  《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责任编辑:张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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